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时间的灰/作者:系』 『状态:已完结』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伴随着甜蜜与沉痛的小说,它不是一个不费脑子的城堡童话,也不是带来欢乐的圣诞故事,它充满了激情与压抑的反省,需要读者有一颗被清洗干净的脑袋,和在失与得的天枰上空白过的心脏,天枰的一端生活把我们生命中的珍宝一件件偷走,天枰的另一端,我们死死的留下一些沉甸甸的秘密,伴着我们衰老,坐在炉火边,自己回味,那是曾经来过的青春和最后留下的童贞。《时间的灰》就是这样一部让人沉痛的小说。   』 ------章节内容开始------- 《时间的灰》相关资料   内容还在处理中,请稍后重作者简介   系,80年代生人,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并就读于中国艺术研@黄色小说/class12/1.html究院,艺术学硕士,业余时间从事影视剧本创作。曾创作《沸腾你的群山》、《七色的玛雅》、《老城街》等多部舞台剧、电视剧及电影。 内容简介   在郊外,有一栋别墅。别墅的主人中系靠着出租别墅的空房间过着简单而自由的生活,她和按照自己个性招来的一群同样奇特的租客共同生活。弹吉他的非洲男孩,为养老院服务的中年夫妇,种了一盆罂粟花的园艺师,以及有着神秘经历的女孩木。他们@黄色小说/class12/1.html远离城市的喧嚣,过着一种几近于世外桃源的日子。一切都安闲缓慢,直到阿瑟的闯入。这种相互“圈养”的现状,被渐渐撕开口子,外界的风吹进来,现实的气息开始侵入……   几个奇特的年轻人,也是当下所有的年轻人。在旧文化被历史掩盖,而新文化在经济中浮沉难起之时,八零后的年轻人正经历着同以往完全不同的辛酸,内容折射出当前中国的社会问题,即很多正当而立的年轻人既渴望自由,又难以驾驭自由的现实,他们不想长大,不愿融入世俗,害怕走出单纯的童年,不肯也不能承担起责任,希望独立又无法心甘情愿归顺,种种内心挣扎,重重选择关口。   最后留下一副躯壳,疲惫不堪,回归温暖的思考。 目录   1.牧场   2.阁子楼,或者潢色巡洋舰   3.彗星,长长的尾巴   4.探访   5.阿瑟   6.等待狗的那天晚上   7.狗   8.信   9.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聚会   10.去年在马里安巴   11.刻格瓦拉的小子   12.中系   13.迟到的交流岛   14.各种国王   15.他们生活在一起了   16.木   17.村上春树   18.阿瑟童年的那条走廊   19.另一种旅程   20.阿瑟在路上   1.狗(狗的自述)   @   2.中系(中系自述)   3.木(木的自述)   4.阿瑟(阿瑟自述)   1.回归   2.园艺师   3.阿瑟家的老房子   4.狗是一个作家   5.麦子   6.星期六的黄昏   7.她是为了一次聚会而诞生的   8.如果我是个真的爸爸   9.祖母看见的   后记   附录 书评:秘密是最后的童贞(1)   ——读《时间的灰》   鱼   拉开窗帘的一瞬间,阳光经过各种玻璃的折射奔腾着城市的尘埃笛鸣节奏人声如一根巨大的@穿刺进卧室,又一个夜晚消失,伴随这露水般蒸发的还有你尚未交谈足够的梦,你甚至还能重温它最后一点语重心长。   你整装待发,吃完早餐,坐电梯下楼,融入街道,你像一个无足轻重的耳语消失在庞大城市的轰鸣里。《时间的灰》收集的,就是这么些耳语。   世界总是又大又辽阔,这个杂交杂合富含杂质的垃圾场,我们的秘密就像每一只飞舞的苍蝇的振翅,乍一听千篇一律,但事实上,一定有细微的区分。这样的区分,在中系身上体现的最为完整。就像无数个碳酸化合物和蛋白质组成的地球生灵,但她的灵魂里,装着一个个细小的碎片,她的过往、发现、伤痕和喜乐,如果说她觉得那个男人“阿瑟”是个“高智商的婴儿”,那她就是个青春肉体的老年人,是的,当她体悟到人正在以无可挽留的速度奔向一无所有的衰老,她就老了,就像时间走过,留下的那些许灰尘。她不需要像“上海”那样有一个“沧桑的”,她不需要像“木”那样有一场证明青春过的盛宴,她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用她近乎梦呓的刁钻的言辞,就像把生命看成一罐积灰的折纸星星,她拥有过一段爱情,短暂而纯粹,但那也仅仅是无数星星中不起眼的一颗,星星也是时间的灰尘。   阿瑟像彗星一样出现在中系的人生轨迹中,童年的冷漠和伤害注定了他的漂泊,他需要一种他无法掌控的自由,在这种无法掌控所带来的憧憬和恐惧中,他把自己的肉体摔碎,像个暴徒,去体验生命的硬度。不像某类畅销书里的男主角那么纯情、细腻、翩翩英俊、多愁善言,但阿瑟是个有硬度的生命,他纯粹、热烈、不羁、自我,他有一颗内核,这样的秉性让他在一段糖水般的爱情里无法呼吸,最终决然离去,去自虐、去受罪、去感受他心中的苍凉和归属,在这种自我放逐中逐渐把冰冷的核融化,每一个人的青春期都必须渡过这样的自我虐待和解放,最终,他才会成熟,感受到生灵的合唱里自我的渺小,去珍惜这个渺小的自我所值得珍藏的一些色泽,比如,爱,或许,已经错过了某一段。   狗是一个尚未发表任何作品的作家,或许只是他这样自我称谓,他看见世界堕落的速度远比他解开姑娘们裤带的速度快,太快,有过荒唐的游侠般的岁月,他最终在一次离奇的机缘下“从良”,有了家庭和孩子,最要紧的,是他的灵魂也曾有“招安”的动摇,跟这个世界舞一段,左右逢源,盆满钵满,在最后关头,他还是守住了自己。这个世界主动从良的写作者太多太多,而缺少的,恰恰是一两个贼头贼脑顽固到底的破坏分子。   在中系潢色巡洋舰的所有租客里,木和她走的最亲近,她们互相懂得,又互相疏离,就像她一开始用“丹顶鹤”的谎言骗了她,她也不会时刻告诉她自己的形成生活打算,作者昭示了一种“必须如此”的客体关系,就像木说的马里安巴——“要么是你对他触手可及,要么是,你对他触手不及,这其中没有任何中间点”,我们总是生活在一种自以为了解的人际关系里,事实上,你真的触手可及的吗? 书评:秘密是最后的童贞(2)   《时间的灰》是一本适合清晨读的小说,它不是一本不费脑子的偶像童话,也不是带来欢乐的冷笑话集锦,它很美,很机智,很沉痛。   它需要读者有一颗被清洗干净的脑袋。   刚从睡梦中醒来,生活的繁冗还来不及接入呼叫,你就像一部还没搜索到信号的空手机去验证这一本字符。当你缓慢而深切地去阅读,就会看见作者的真诚,看见原来每个人自以为修葺完好的院落里,一定有座荒芜的后园,藏着所有的童年、背离、说不出口的话、无意义却美好的的灵感,你静静驻足,看着薄雾里的空水槽、不再晾衣服的竹竿、一只拖鞋、倚墙的脚踏车、半盒磁带、奶奶喂你汤药又被遗弃的调羹,直到黄昏如鸟雀般降临,炊烟升起,星空浩荡,对楼的灯火、河流、孤独的被观察而不自知的人,和你自己一样。   这样一个后园,终究会被发现,继而推倒重来,成为城市的新的肌肤,这就叫“从良”——只是你是否愿意?   《时间的灰》是绝望的,就像中系的祖母所说,“惦记他们有什么用呢?”,就像那列载着14岁阿瑟逃亡的列车,带给他一个礼物,又毫不留情地夺走,就像那面曾猎猎迎风的“海贼旗”,最终被一个臃肿的胖子降下来。中系早就看清楚了这一点,她早就明白生命无非是一个走向死亡的过程,她很聪明,她在这一点上没有被轻易骗倒。但是,作者系显然知道,如果任何一个用“理智”洞见生命本相的人就只能被绝望囚禁,那生命简直太索然无味了,幸好,还有那称为“爱情”的闪光。木对于莎乐美的还念,中系对阿瑟的沉醉和痴缠,这都是生命中的歌咏,你可以说在“落花流水春去也”的大背景下这歌咏是苍白和无力的,但是,这歌咏的深入骨髓只有体会者方才明白,这闪光和歌咏,除了爱情,还有写作,“你可以写作写到死,这是你终身的工作,你自己终身雇用了你自己”,这既是小说里狗的原话,也是作者系的态度,一个认清了生命本质的人,才能成为一个“自己雇佣自己”的人,否则,你只是一个生命骗局里的临演,拿着稿酬和盒饭。   尼采的“永劫回归”像一段生命冷漠的咒语,塞林格在《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借埃洛依斯之口也细致表述了这种悲恸——   “我那会儿是个好姑娘,”她恳求地问,“我那会儿是的,对吗?”   当嫁给花匠多年之后的中系如果用同样的口吻问木,是否自己曾是一个好姑娘,是否自己曾拥有一段奇特的爱情,是否自己和别的人有着哪怕一丁点的区别,木只需告诉她——   亲爱的,你曾杜撰了一只看不见的丹顶鹤,你曾经目击了一只准备吃花朵的鹿,你有过一座宫殿般的合租房,伙伴们,唱片们,酒们,你和一个男人睡在帐篷里一整晚却什么都没做,就像我,莎乐美只能是我梦里的爱人,不属于任何别人。   所以,祖母究竟看见了什么就不重要了@,就像你看完这本小说,急匆匆地去上班,去应付和上一个和下一个一模一样的日子,你也会回味那座尘封的房子里曾经有过的所有故事,生活把我们生命中的珍宝一件件偷走,我们只能死死留下一些秘密,伴着我们衰老,坐在炉火边,自己回味,那是曾经来过的青春和最后留下的童贞。   2012-3-17 书评:我们曾为彼此停留(1)   草子儿   相对于纷繁复杂、各种文艺思潮文学流派滥觞的20世纪,老一辈的作家都打出了现代和后现代还有什么存在主义、意识流等等,21世纪就要简单多了,我们撇开曾经接受的书本教育,在个体自主和自由的前提下新一代作家更多的是“思想的爆胎”,也就是他们摈弃了诸多的禁锢,我行我素,天马行空,我称之为“思想的爆胎”并不是一个褒义词,只是带了些许的微笑和赞许。   如同80后的这一批。这一批我不说是因为不熟。但作者系我熟。但也不是到了很熟非要说的地步。我说是因为这个女孩很可疑,她可疑到怎么可以把写作当成生命?我们满眼所见都是80后的这一代热衷于网络交友、化妆舞会、无厘头酒局以及通宵游戏,而系不是。她总是在阅读。在写作。在一步一步的完善和完成她自己。记得我曾送过她两句话“莺花日办三春课,风月天生一种人。”这评介有些高,但我对沉迷于自己的理想中的人总是会有无限的敬意。就像小说中的“狗”,你不让他写作,他就会死去。所以我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博乐小说最大的亮色是区别于传统小说的创作模式,在线条型的精致叙述中让人物一一登场,并不安排充分的悬念和庞大的故事,全篇都在“不做”中娓娓道来,走向尾声,同时,却让精致的语言,不动声色的故事完成对人生、未来、迷惑等主命题的表达。   在当下市场大力推荐80、90后作家的华丽登场时,商业市场的推介并不是着眼于作者的文学身份,在意的是快餐、恐怖、花哨、低俗的市场价值和读者口味,其审美价值几等与零。而真正有才华的作家被淹没。这一群人同样是80、90后,却脚踏实地,绝不浮华跟风。坚守文学的使命和自己创作的理想。这一群人需要真正有见地、有魄力、有眼光的人来重视、推荐。哪怕目前处于低势,但一旦闪烁,就是整个天空的荣耀。   不要只着眼于当下。作者亦然。出版界亦然。   基于此,我又充足的理由推荐系的《时间的灰》。   虽然阅读这个文本需要我十分的耐心,甚至我读到某一处的时候就会在脑子里跳出我曾经在哪里遭遇过这个场景,而事实就是这样:“潢色巡洋舰”三层独楼,保留着40平米的大天台的过时别墅,它与卡夫卡先生的《地洞》没有多大区别,那只生活在地洞中的小动物和“潢色巡洋舰”里的租客都因逃离和介入与这个社会的关系千丝万缕而无法真正的@自在。那只小动物借卡夫卡的口说出“即使从墙上掉下一粒砂子,不弄清它的去向我也不能放心”和中系坐在“潢色巡洋舰”里怀念和追寻那些个短暂和长久的人和事物最后都是身怀秘密的一抹灰尘。这就是活着的实质。我们无法逃避,虽然我们停留,我们曾为彼此停留。   “潢色巡洋舰”的存在,就是一种暗喻。是作者孤立的一处独境,我不忍心说它是“桃花源”,是因为“潢色巡洋舰”里没有谁是真正的隐士,他们只是带了自己的小秘密,来做短暂的停留、逃避、最后,都要消失。 书评:我们曾为彼此停留(2)   寻找丹顶鹤的木,和寻找丹顶鹤的大家甚至寻找丹顶鹤的中系,都是受困者,如期说受困于现实,还不与说受困于自己内心的荒漠。所以才有出离,木是一个有大把情感经验的受困者,她隐私暴露的大胆恰恰暴露了她情感的失去,她走了。惟一值得安慰的是:美丽、安静的“莎乐美”,飞身而下的“莎乐美”,安慰和成就了她。是她知道自己心灵里有一处地方长久的为谁而保留。“园艺师”看起来是有完美结局的,他热爱的和他想象中留念的东西最后融入一致。只是这段情感却颠覆了中系对爱的执着,但这更像生活。是的。更像。那盆艳丽的“罂粟花”,盛开在大众眼前的“罂粟花”既是证据。学生和夫与妻,诡异的行为以及完全不着调的遗言又呈现了人性的另一种真实:你不知道生活的复杂性远远超过文字。吉他手就更道貌岸然的多了,他说:“我崇拜一个不需要天堂和地狱就能够维持道德的国家。”这又多么悖论,十字架不是挂在人的脖子上,几乎是长在人身上,但,你又看见过哪个国家道德到哪里去。最后该说说阿瑟了。虽然14岁的中系就已经是他自己都不清楚的“媳妇儿”,可作者安排了这样一个见面:“一个留着长长的络腮胡子,断了左脚的男人,男人当时正拄着一支残杖,吸着极其香甜的外国牌子卷烟……”,这有点印证了卡夫卡的一句话:那种突如其来的意外遭遇从来就没有少过。就是这个看来漫不经心的的思想者,雕塑家,外国文学疯狂的阅读者击中了中系的某根软肋,小@说开篇中系和阿瑟那段关于记忆的描述和对话释放出一个命题:一些存在于生命中的事物是需要牢记的。虽然记忆会模糊,但心底的感念会越来越清晰。我们不能忘怀,是因为我们经历。   区别于一贯以来挪用的传统的小说构建模式,很多读者阅读此文本会有乏味感,因为它没有强烈的故事,不适合猎奇者上手,甚至,它不带任何使命,非要让读者接受一点什么。就像文中中系母亲的出现,没有任何铺垫,不拖泥带水,自自然然就出现了,就像阿瑟在火车上偶遇“上海”,阿瑟和中系长途奔袭交流岛。就像平凡的生活,没有预兆,为什么要有预兆呢?生活处处都是出其不意。但小说场景的生活化和陌生化有着互换,你觉得它是现实的,又觉得它是虚幻的,在“各种国王”那一节,阿瑟、中系、狗为了一瓶免费的伏特加而做出的举动像极了外星球来的小流氓,这种无厘头的游戏方式让我们明明白白的知道80后的作家还是身处新时代。   好了,小说读完了。中系在妥协中回到了婚姻。回到婚姻的还有狗。还有木。还有大家彼此。一段关乎寻找、停留、记忆、意外死亡等等的旅行就此结束。   我们在现实里活,但我们愿意活在文字里。字会帮我们记下:儿童、青年、中年、老迈。这比什么哲学都有嚼头。也由此才有活头。   2012年2月15日于“青青居” 书评:They……(1)   ——读《时间的灰》之后的   最华彩的篇章不是堆叠着的华丽辞藻,也不是离奇乖戾的故事情节,而是当你随着故事演进的步伐重新回归到“潢色巡洋舰”时的豁达。因为,我知道,在那一刻,时间带给这帮青年人的已经远不是伤痛。   我不知道该把这本小说框定在怎样的文学范畴中。读文字的过程,像是一场恋情的发生。当你发现你跟它邂逅到热恋的时间只维持了两天一夜时,你得到答案:这些文字被排列组合的目的只是为了跟你相遇。   小说的基调有些阴郁,四个年轻人(当然还有更多):中系、阿瑟、狗、木的童年都是遭遇过情感肢解的。换句话说,他们的历史是阴暗的,没有什么是比幼年时期被剥夺掉亲情的温暖更惨痛的了。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成年的他们眼神中时刻张扬着的个性、肆意挥霍着的青春,所以他们我行我素,虽然群居在一起,偶尔会拥有狂欢的派对和出行,却始终没有放弃过对于人生的探索。因为看惯了离别和失望,所以他们变得敏感而细腻,无时无刻地期望从同样受过伤的对方身上获得更多的温暖和慰藉。那个叫做“潢色巡洋舰”的别墅,更像是一座空中花园,直至小说读到了大半,我还一直觉得它矗立在没有根基的云层中。带有浓密的魔幻色彩。这仿佛正是映射出在潢色巡洋舰中生存的青年人,他们看似一天天在茫然的生命中疯长,放纵着自己,梳理着自己,同时也原谅着伤害过他们的别人,当然也有自己。其实,只是为了能够给自己寻找属于自己生命真正的,独一无二的根基。   我喜欢这些文字所带给我的纯粹。那是一种没有城市尾气和噪音的纯粹,就像小说一开始描绘潢色巡洋舰的地理位置时传达出的那样:静谧、安逸、远离尘嚣、远离市侩,甚至远离了人类和社会。所以,当这样的一种基调被拟定后,你会发现,小说中描绘的形形色色的人,他们身上就表现出一种难得的纯真,是一种人性的回归,不掺杂任何客观因素的填补,只是这些有着情感伤疤的孩子居住在一起,遵照着自己拟定的人生轨道,艰难地前进、转弯、疗伤、自愈。   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自己的信仰,并且始终坚定着自己的信仰。所以,当他们发现,当这艘巡洋舰已经迟缓到无力肩负他们的信仰共同起航时,年轻人开始逐个放逐自己。当他们离开了潢色巡洋舰,他们发现自己被迫迅速地开始融入了社会,他们需要有金钱,有食物,有来自陌生人的关心和爱护,甚至是爱情或亲情。换句话说,他们开始希望得到这个世界的认可。而不再仅仅满足于潢色巡洋舰的独来独往,同伴的轻声@附和。 书评:They……(2)   一直希望自己的文字可以得到世界认同的狗,始终还是不能完成那本《男人必读手册》;在爱情里面横冲直撞的木终于爱上了一个男人,而那时候的那个男人已经无力回应她的爱;被阿瑟放弃的中系生活在等待中,无疑,爱情就是她的信仰;以为抛弃了爱情就可以抛弃一切的阿瑟跑去了科尔沁成为建造防风林的一份子。远远地放逐自己,时过境迁,当他明白当初的不担当早已成为扼杀他爱情的魔鬼时,时间已经把那份感情消磨殆尽……   这些年轻人出生在上世纪80年后,也就是我们俗称的80后。当下已有很多文艺作品开始关照这一群已为而立之年的人群。当然,他们必定是应该被关照的对象之一。因为他们现在正成为主导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他们的言行、思维、习惯的脉络已经清晰地印在了中国的历史上。当然,这本小说中的人物设置明显是非现实主义的,带有一定的先锋意味。我们可能在小说中可以轻易找到属于自己或身边人的影子,却总是断断续续无法持久的。小说中的人物是一种符号,或者就是一种象征,带有一定的寓言味道。用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的方式,娓娓映照出他们的心灵脉@络。   所以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很担心这种庸碌和无错会持续到最后。很开心,作者还是以一种在我看来看似圆满的方式结束了故事的讲述。年龄的疯长,生命的消亡和新生,童年情感纠结的冰释,新的感情的赠予……他们已经长大,终于拨开了云雾,看到了自己的生命之路。依旧是狭窄蜿蜒,但是曙光已经照亮了它,有了光,就不再唯诺。   当木和中系带着名为麦子的小婴儿重新回到潢色巡洋舰时,我突然有一种流泪的冲动。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这座空中花园映照了他们年轻而极富生命力的青春岁月,给过他们疼痛和狂欢,目送他们离开,只是为了迎接他们新的回归。   我曾经不止一次问别人一个问题,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不被时间带走的。答案很多,但都被我和回答者一一否定。于是我用墨蓝色的铅笔在日记本上写下,爱与离别,只是时间的灰。   今天,当我重新思索这个问题时。我突然有了一个新的答案。或许我过去定义的爱与离别,本身就是一种伤害和赠予。我失去了足够多,也得到了足够多。   是时候回我的“潢色巡洋舰”看看了。   青麦   2012年3月PM:3:58 《时间的灰》第一部分   内容还在处理中,请稍后重牧场(1)   星期六的午后,中系和阿瑟备好下午茶,相约在一块插着木质十字架的草坪中,席地而坐聊天,十字架上写着“七星,人类的朋友”,是一只水母的墓碑。当中系对阿瑟讲起她童年第一次遇见太阳雨的午后,阿瑟忽然觉得她是个美好的女孩,当时他们还并不熟悉彼此。   遇见太阳雨的那年,中系六岁半,她蹲在布满狗尾草的路边挖着干巴巴的泥土,一场大雨突然落下,她看了看天空,一轮巨大的太阳还立在头顶。她望着天,在脑海中不停地判断这种现象,既有太阳、又有雨水,是晴天还是雨天呢?整个思考过程极为漫长,直到雨停了下来,这个小姑娘蹲@在那里,直愣愣的,被雨水淋得透透的,而后,看见了人生的第一道彩虹。   听到这段记忆后,阿瑟会心地笑了起来,他说:遇到彩虹会交好运。   中系:好运?回家就生水痘了。   阿瑟愣了几秒钟,再度笑了起来。   中系用手比划着那些色阶:红色,橙色,潢色,绿色,那道彩虹有好多种颜色,中间没有任何界限。   阿瑟沉思了片刻,想象着那道彩虹的样子。而后,他们交换记忆。   阿瑟仔细地回想,再回想,他说:小时候的事情,我一件都想不起来了。   中系不相信一个人会没有童年记忆,她不停地询问阿瑟各种问题,比如,童年看过的第一本书,外祖母说话的声音,如何学会剪指甲的,第一次系鞋带是否慌张过……也许是中系的问题太过刁钻,又也许是阿瑟对于答案要求过于苛刻,每一个细节,阿瑟都好像有印象,但却说不出个所以然。阿瑟的童年记忆就好像一幅布满树木的油画,呈螺旋状环绕在他脑海中,他越是想凑到近前看个清楚,越难以辨别树木和颜色。   中系:从前的家总还记得吧?有什么样的家具?偶然在墙角发现了蜘蛛网什么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阿瑟搓着自己的拇指,坠入中系的问题陷阱中,久久说不出话。中系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纸,用一角钱硬币画出一个不规则方块,交给阿瑟。   中系:童年那么遥远,就算乘车子过去,也要很长的路,一下子都想起来也不现实,这样,你先把你家的结构画在这里面,回去的时候再慢慢添加嘛!   阿瑟拿着纸,凝视许久。眼前这个不规则方块渐渐令他处于恐慌的状态。这很正常,一个人在没有能力填补一件事物的时候,他就会感到恐慌,哪怕只是一个七扭八歪的方块。他几乎下不了笔。   见到阿瑟尴尬的表情,中系终于相信,阿瑟的确是没有童年记忆的。为了让阿瑟好过点,中系把画有方块的纸揉成一团,夸张地扔到了不远处的花园小径里。做完这些,她揉了揉阿瑟的头,像对待孩子一般,微笑地对他说:阿瑟,你的童年都跑到哪里去了? 牧场(2)   阿瑟先是愣神,而后笑了,他说:我的童年,去了“弗拉迪沃斯托克”。   中系:弗拉……什么?再说一遍。   阿瑟:弗拉迪沃斯托克,弗拉迪沃斯托克!   他连续重复了几遍那个复杂的地名,就这样,两个人以一种玩笑的方式掠过了阿瑟失踪的童年。   六岁那个美好的下午过去后,中系再也没有见过太阳雨和彩虹,雨水很多的日子,就没有太阳,太阳很大的日子,也没再出现雨水,十几年来都是如此。那个午后,阿瑟本想利用浇灌花园的喷水管,帮中系做出一小块下着太阳雨的草坪,并合理地利用光学原理,摆放一定的角度制造出一道彩虹,重现中系童年那美好的一瞬。   中系坚持说,不,不可以。   她郑重地告诉阿瑟,话语中有点警告的味道,她说: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只看见那一次彩虹。   说着,她在没有清理过的草坪上,侧躺了下来,缓慢地嘬了一口泡着柠檬片的清茶。这番话语和举动,令阿瑟有点不知所措。   就是这个侧躺在草坪上,五官突出而精致的、可以被称为美丽的、穿着露洞的蓝色碎花裙子的、拥有一只灵活左手、一头厚厚的自然卷发、一种关注一切且不在乎一切的眼神的年轻女人,她,便是我们这部小说的女主人公,中系。她总是可以把每一件事物看成是“死去”的,因此,她才拥有了“清晰地记得一切曾存在于她生命中的事物”的能力。   而后,中系和阿瑟保持着各自的姿态沉默了很久,在沉默中,那个午后的巅峰状态莫名其妙地出现。   中系从草地上猛然跃起,摆开她的花裙子,双膝着地,有些神经兮兮地拽住阿瑟的手臂,双目闪烁的直视他,露出清澈的少女般急切想表达什么的神态,她说:牧场!   阿瑟重复着那个词汇:牧场。   中系:你的童年,它们在你的牧场里。   中系并没有开玩笑,她有效地利用那段沉默的时间,寻找到了阿瑟童年的去处,用一种奇妙的逻辑。   逻辑如下:   她认为,人脑的记忆区域就像一个无边的大牧场,而记忆就是牧场里面的羊群@,每一个记忆都应该有它专属的代号,就好像每一只羊都应该有着它专属的名字一样。   阿瑟起初并不认同这种逻辑,他始终对自己的记忆力持有怀疑的态度。但中系却把这种“对自身的怀疑”看成是对她刚刚提出的新观点的抨击,所以,她无法妥协,且勇于捍卫。   中系:你能够记下“弗拉斯托迪”那么个地方……   阿瑟打断她:是弗拉迪沃斯托克,七个字。   中系迫不及待:OK,管它是什么,你记得那么一个复杂的鬼地方,这足以证明你的记忆力很健康,你甚至记得住一切,不是么? 牧场(3)   阿瑟:让我想想,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同族的妹妹乌苏拉生下了奥良雷诺·布恩地亚少校和跟随吉普赛人出走的霍塞·阿卡迪奥,而另一个霍塞·阿卡迪奥是霍塞·阿卡迪奥的孩子,为了混淆简称为阿卡迪奥,他又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奥良雷诺第二和霍塞·阿卡迪奥第二,最后的乌苏拉和最后的奥良雷诺终于生下了怪胎,结束了百年的孤独。   中系听得有些糊涂,阿瑟并没有看她的脸,只顾着盘点他所记得的事物,语速越来越快,他毫不间断地说出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那些不停颠倒姓与名,而又被重组成新名字的@南美洲家族谱各种复杂的地名,以及环绕在北欧附近各种小岛的名称,归属于某个特定地区的灭绝物种……   中系由咄咄相逼到放弃发言权,托起腮笑眯眯地聆听,尽管眼前这个男人总处于沉默不语和滔滔不绝两种极端状态,但这令中系莫名地感到享受,她觉得他像个高智商的婴儿。直到阿瑟在痛快的表达中,恍然停顿,最终意识到自己的记忆力是超群的,中系奖赏给他一块提子味道的软曲奇饼,而后,两个人对着曲奇饼静默地笑了起来。   中系:阿瑟,你的牧场里一定有很多的羊群,只是你没有为每一只羊取好名字。   ——就是这句话,它不仅仅是阿瑟想要探寻的答案,也是来自于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合理的安慰。   那一刻,阿瑟的恐慌再度蔓延,竟然达到了某种他自身无法逾越的高度。而伴随着那句微温的话语的出现,那个平淡而美好午后会面也走到了尾声。没有等到黄昏,阿瑟便跨上他的脚踏车,带着复杂的滋味,奔驰而去。中系独自回到了住处,带着奇妙的满足感。   尽管当日下午,阿瑟没有在方块里画出任何事物,中系没有再见到彩虹,那个午后也带着它奇异的味道悄然逝去,但那却是中系和阿瑟两个人朦胧友情的开始。   从那以后,不时地,阿瑟总会想起中系,而想到中系,脑海中就会出现那张皱巴巴的纸以及那个不规则方块。而后的某一天,某一个午后,阿瑟专心致志地做着木工活的一刻,忽然想到了一条走廊。   那是通往阿瑟童年的家,堆满旧货的一条走廊,颗粒粗糙的深灰色水泥地,有两处地方因为年久产生裂缝而被重新抹上水泥,其中一处印着几个不完整的鞋印。在走廊的尽头处,悬挂着一面菱形镜子,镜子下面一个印着牡丹花的洗脸盆,摆在生锈的铁架子上,边上有一扇漆绿色的铁门,门角处有孩子们玩耍时留下的划痕。整个图像极为普通、干净,四周甚至没有纸屑和灰尘。   这条走廊出现后,阿瑟大脑呈现出一片黑暗状态,他再也找寻不到任何其他的事物,只有走廊和黑暗迅速交替的影像。而那条走廊,便成为我们另一位主人公,那位剃着球头、腮间总是留着刮不净胡楂,左眼有远视毛病,身着黑灰色背心、褪色牛仔裤的年轻男人——阿瑟,关于童年仅有的记忆。 阁子楼,或者黄色巡洋舰(1)   故事发生在一栋三层独楼里,中系称其为阁子楼,阿瑟称其为潢色巡洋舰。   阁子楼是中系的居所,由其祖母传下来的。楼的主体呈淡潢色,房顶没有修葺,保留着40平米的大天台。因身处城市的高压电区,独楼的第三层只有不足1.8米的高度,构造和比例很像南方的水乡边的木架阁楼,身高超标的人无法挺直脊柱行走。   整个楼坐落在城郊无名的别墅区域里,挺立至今20多年,是整座城市里第一片失败的试验型别墅区,保留着中国式“居民楼”的建筑风格,但却有着现代别墅没有的楼距,阳光可以从四面八方射入烘烤房间。那一整片区域被一排雕花栅栏围起,一扇大铁门立在正中央,铁门前面大概1000米的@距离,有一条蛇形的林荫路,是从B城通往L城的山间野路,大约60公里长,别墅区就处在林荫路中间地带的山间。整座山都归别墅地产所有,路的对面就是另一座山的山脚,鳞次栉比地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养老院,其中也夹杂着几间疗养院,这里是一座城市和另一座城市的边界。   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中系和祖母卖掉了L市里三套房子,拿着一大笔钱离开了老家,用最低的价格全款购买了这栋坐落在B城的极为偏远的潢色别墅,当时祖母像中了邪一样,在70岁的高龄下,怀着年轻人一般的热情购买房产,装潢并添置了略显廉价的古典家具,每间隔一天就会用扫把清理一次灰尘,那股子劲头就好像在为自己准备一个崭新的开端,或者,怀着随时可迎接客人的希望。   而后,在入住三年后,这位方才燃起生命火花的老人在一个平淡的午后,坐在天台棕色的皮质沙发上吸着烟、看风景的时候,因为心肌梗塞,没有任何预兆和痛苦甚至遗言,便含笑离世了。   那以后,中系总喜欢坐在棕色皮质沙发上向祖母当年最后看到的风景处眺望,蛇形的公路,稀稀落落低矮的房屋,还有几片路过的云团和不知归属的鸟,她并不知道祖母看见了什么,也无从猜测,但她始终记得祖母别时的笑容,像是一种得到了什么的笑容,或者,是藏着一个秘密的孩童般的笑容。   总有那么一些人会把秘密留存到死,阁子楼和它周围的风景就这样被完好地传承给了中系。祖母去世后,中系一个人居住在这里,每个星期六,路对面养老院工作的一对夫妻会来打扫一次房子。就在祖母去世的第二年,中系考取了B城郊外的一所私立大学,离阁子楼不算太远,拿到通知书后,她看了看手中的入学须知,又看了看古色古香的阁子楼,毅然地做下了一个决定,她要改造这里。 阁子楼,或者黄色巡洋舰(2)   大概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中系变卖了一些偏屋的家具,重置了顶楼,在完好地保留祖母房间的前提下,将整栋房子改造成了五个浮华的隔间,这些房间虽然看起来浮华,有点洛可可时代的亮丽感,但实际上用料都很便宜,墙壁和门的边缘镶嵌的都是塑料红宝石,以及从花鸟鱼市场搞来的假珍珠,墙壁上的印花是用磨砂纸和彩色铅笔打出来的。   隔间弄好后,中系拿着阁子楼的宣传照片先后招来了五名租客,每个人每月需花费1000元人民币租下洛可可独间,中系只管收租,偶尔也会去私立大学里晃一晃,只为混下她的毕业证。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一个月1000元的租金已经可以购买相当丰盛的物品了,只有不到19岁的中系是如何做到这些的呢?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她虽然不是什么经商高手,但是,却是个懂得打小算盘谋生的人,她打着后山的招牌在各种人流混杂的地方贴上诱人的小广告,逢人便花言巧语地推荐:嘿,那边整座山都是我们的,就像自家的庭院,只要你爬到后山的山顶,那边就站着一个丹顶鹤!难道你不想同丹顶鹤成为朋友么?难道你不想拿着橙潢色的小金鱼近距离接触丹顶鹤么?来吧,朋友!   来吧,朋友!多么热情的召唤!   完全没有丹顶鹤。   幸运的是,自打崭新的二十一世纪开始以来,没有一个租客爬上过山顶。   那是一个流行逃避的年月,人们几乎跃跃欲试地想离开城市,寻找诗人所说的村庄、净土,为此,阁子楼的租赁生意红火得不得了,年景好的时候,中系还要精心地选择她的租客,对于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但凡是身怀点绝技的人都可以吸引住她,比如,脱衣舞女郎,马戏团的老板,或者弹钢琴的胖子。   尽管人们争先恐后地想要近距离观看丹顶鹤,但是居住的时间始终都不长。大多数人都是因为不缺钱财只缺平静才来到这个鸟不拉屎贼不破门的地方。但是,来到这里的人们@,他们口中的平静永远都是为逃避打幌子,阁子楼开放租赁的四年里,租客已然更换了近30个,几乎所有人都在缴纳了三个月或半年的租金后,只居住一个月就走了,没有留下任何可观的理由。   中系总会撑起双臂,趴在二楼祖母房间的窗口(现已成她的闺房),边晒着太阳边看着那些莫名的车辆拉着奇形怪状的行李箱划过花园小径,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轮印子,客人们表情各异混杂在汽车里,看起来都不像是离开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更像是逃窜。每每见到这样的场景,她便像只狡猾的母狐狸一样眯起眼睛,盘算着下一个租客踏进阁子楼的日期。世间净土千千万,心之净土最难寻,十九岁的中系,还未懂得人世的无奈,便已学会把玩人性了。 阁子楼,或者黄色巡洋舰(3)   开放租赁阁子楼的四年后,中系终于如愿地拿到了她的毕业证。看着自己端庄的两寸照,她深深地质疑了好一会儿,她在想,人们会从大蓝本上这张装模作样@的照片里看到一个陌生人的学习成果么?   她掐算了一下,四年内,她几乎没做过任何努力,连那台切诺基都有学习的印记(中系为了上学而购置的二手吉普车),你可以从它的里程表上看到这些,而她呢,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学的是什么。不过,不管做过努力与否,这一切无非都是把毕业证从学校里转移到自家抽屉里,至于那东西有什么用处,她自己也不知道。那一年中系已经23岁了,已不再是痴迷于弹钢琴的胖子的年龄,在更换了多次喜好后,她第一次对租客的更替产生了相当的厌倦,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些许稳定的念头,由此来看,毕业证那东西也不是毫无意义的。   租赁的第五个年头开始,中系手头的钱积攒了些许,她开始着手挑选稳定的生活同伴,用她的话说,是能够成为朋友的那种。这一次,她选择了从中产阶级下手寻找租客(她认为中产阶级往往都是怀揣着浪漫的梦想、但大多数都因为顾及太多而消磨了实现梦想所应有的激情的群体),如中系所期望的那样,最稳定的一批租客先后入住了进来,吉他手,学生,周六来打扫的夫与妻,园艺师,和一个叫木的女孩。   与别人不同,叫木的女孩算是一个老租客了,打从阁子楼开放租赁以来,她是唯一一个不仅住满了租期,而且还保持着热情续租的人,除了木,其余所有的租客,中系只称呼他们的职业,租客们则称呼中系为主人,偶尔也简称为“主”。除此之外,还有一只尾部添加了灰色斑点的白猫,名为“海明威”,是后期随同木定居下来的宠物。   木是被中系利用丹顶鹤骗过来的租客之一,也是唯一一个爬到山顶寻找过丹顶鹤的人。   在木刚来到阁子楼的那年夏天,她曾兴致勃勃地拎着两条橙潢色金鱼寻找“广告语”中那只热情的丹顶鹤。几乎是每天清晨,太阳只要稍稍一蹿,木便整装待发,从洁净的鱼缸中捞出两条活蹦乱跳的小金鱼,装到透明的食品袋里,顶着伸懒腰的太阳,矫健地爬上后山,一边装做另一只丹顶鹤叽吱地叫着,一边瞪着神秘的眼睛穿越林子,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在寻找整整一个夏天后,木的激情仍旧没有退去,直到一天清晨,被养得肥胖得金鱼死了,木盯着布满水草的鱼缸,里面漂着那两只翻着白眼的胖金鱼,她咬了咬头发,在脑子里仔细过了一遍事情的起因经过,她觉得自己上当了。   当天下午,木把中系和自己反锁在厨房里,非常凶悍地摆了中系一道。 阁子楼,或者黄色巡洋舰(4)   中系:发生了什么亲爱的?   木:没有什么fucking丹顶鹤!   中系:有的,就在那边的山顶,我上个月还喂过它吃的。   木:听着,两个非常地道的选择,第一,你说,没有丹顶鹤!我给你保守秘密,租金我支付一半,我不走的前提下不许赶我走。第二,我去说,没有丹顶鹤!让所有人找你退租金,如果你不信我们可以试试。第三,你他妈真的给我抱回来一个丹顶鹤!   中系:……不是说两个选择么?呃……是这样的,丹顶鹤,那东西嘛,额头有毒的,碰一下都会死人的,鹤顶红,就是那种毒。   中系在脑子里迅速地寻找可以搪塞的词汇,而木则像一只凶猛的幼兽一样,一言不发地死死地盯着她。这举动令中系很讶异,她终于明白木不是开玩笑的,是的的确确想和丹顶鹤成为朋友,她区别于那些消磨激情的人。那一刻,她开始尊重她了。   中系:没有丹顶鹤。   在被退还了1500块钱后,木就着这件事想了好久,仍旧难以平复自己的心情,她觉得自己被耍了,她整天气哄哄冷冰冰的,像个大龄儿童般,既不理中系,无论干什么还非得弄出点动静来,那架势就是摆明了告诉中系,我在跟你生气,你是个不值得信任的人。   中系反复思量了一下,为了让自己生活的空间显得不那么别扭,她决定主动向木示好,修复两人的关系。中系煞有介事地驾驶着切诺基跑到十五公里以外的花鸟鱼市场,精心挑选了两条颜色艳丽的热带鱼,在一个悄无声息的午后,扑通扑通地撇进了木的鱼缸里,可是,木对此不屑一顾,她几乎是当着中系的面,直接将热带鱼抓了出来,扔在了海明威脏兮兮的猫食盆里。   看着两条哀伤而美丽的热带鱼在猫食盆里吐着泡泡,中系蹲在地上,托起腮,绞尽脑汁地分析了半个小时。   中系最终得出结论:她不喜欢这个颜色。   重新让一个人信任自己,是件大伤脑筋的事情,不管木的鱼缸里被放养了什么颜色什么种类的鱼,那些小家伙不是出现在某租客的鞋子里,就是用透明胶粘成了木乃伊悬挂在中系的房门前,总之,那些美丽的生命最终都会以惨死状出现在中系的眼前。   木大概敲敲打打地闹了一个月的别扭,直到中系把一只焦黄的大水母硬塞进鱼缸,她顿时呆住了。   木:这东西从哪儿弄来的?   中系眨着大眼睛:海鲜市场买的。   木死死地盯着比鱼缸还大的水母。   木:还活着?   中系@:当然!你看,触角还在动呐,活的非常欢实!   木又看了看水母,火速地思考了一番,抬起头,对着中系龇牙一笑:就叫她“七星”吧! 阁子楼,或者黄色巡洋舰(5)   尽管那只名为“七星”的水母在中系和木冰释前嫌后的第三个小时,因为鱼缸空间狭小,触角都没动一下,就死去了,但它短暂的一生意义非凡,不仅没有被人类当做海蜇食用,而且还见证了一场友谊。就在当日的黄昏,中系和木在阁子楼不远处一块繁茂的草坪上埋葬了那只水母,并用两块废木板拼成了一个十字架,立起一个简陋的墓碑,上面刻着一行整洁的字迹:   “七星,人类的朋友”。   做好墓碑后,木把小铁锹插进草丛里,抱着胳膊端详着自己的作品@,突然间,想起什么事一般,转头看着中系。   木:喂!骗子,我原谅你了。   当时中系正蹲在草地上,把弄坏的草壤一一铺平,她抬头呆呆地看着木,而后,缓慢地开口。   中系:哦,对不起。   木兜起裙子,扑哧笑了,她一屁股坐在中系身边,从兜里掏出一支断了一半的香烟,点燃后吸了一口,传给中系;中系愣了几秒钟,也笑了,她接过香烟,缓缓地吸了起来。   木:等我们九十七岁的时候,满口的烤瓷假牙,颤颤巍巍地拄着棍子,从很遥远的地方走过来看望彼此,想必第一个会聊起的,就是七星。   中系:九十七岁?人到老的时候,器官都退化了,身体全都是病,不是咳嗽吐痰,就是内脏不听使唤,干吗活那么久呢?   木:你想想看呐,一个皱皱巴巴的老太太,她的左手边烧着红彤彤的火炉,腿上盖着鄂尔多斯的羊毛毯子,坐在摇椅上晃来晃去的,不用野心勃勃地生存,不用担惊受怕地做人,想往墙上画画的时候,也不用思考浪费了生命和时间,老了多好啊……活着多好啊。   中系:老了,活着,多好?   木:嗯。   随后,木拿过烟,吸掉最后一口,把烟头碾在七星的墓碑前,懒洋洋地靠在了中系的肩膀上,把玩着插在草丛里的小铁锹。   木的那段话,让中系想了很久,自始至终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夕阳下沉,黄昏将逝,对面山脚下养老院的屋脊染上了一抹抹红,她们静坐在水母七星的墓碑前,靠着彼此的身体,沉浸在这片朦胧的时光中,而那份连她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深厚的友谊,就是在那一刻悄无声息地开始萌芽的。   中系与木结为朋友的那年,大部分的租客都走了,中系没有沿袭以往的作风找新租客代替,她心里始终盘算着找她的中产阶级同伴。盼走了阁子楼里最后一个不靠谱的租客后,中系拎着一瓶布鲁塞尔白葡萄酒兴奋地把木从床上拽起来,拖到自己的窗口。   中系:喏,亲爱的,你看呀!   木凌乱着头发,揉了揉眼睛,戴上厚厚的近视镜,眼神一对焦,前方的草坪上,阁子楼里那最后一个租客正苍凉地拖着他的行李箱,向蛇形公路行进。   木:哎?肚子痛也走了呢。   中系:呃……他不是叫鼻毛长么?   木:哪里呀,你不觉得他长得像肚子痛么?   中系仔细看着那名租客的背影,略微回忆一番:OK,不管他叫什么,总之,我们可以开始庆祝了。 阁子楼,或者黄色巡洋舰(6)   木呆呆地看着“鼻毛长肚子痛先生”的背影,又转头看了看中系手中华丽丽的白葡萄酒,一时间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中系托起腮笑眯眯看着木,不慌不忙地把她的想法一一说出,而后,麻利地把那瓶酒启开了。   中系:所以,像什么肚子痛啊,鼻毛长的人,他们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什么意义呢?   木站在窗口吸了支晨烟,像模像样地思考了一会儿,而后,夺过瓶子抿了一口酒,由一个受骗者的身份瞬间转变为中系的同谋。   木:你说的没错!我们应该召集一批有含金量的朋友,放在我们的青春里!像什么健美先生,爱动物先生,长腿叔叔,不良弟弟……   中系:亲爱的,青春短暂!   木:青春短暂!   二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像单纯年代的老士兵那样,她们对着瓶子喝着来自布鲁塞尔罐装的白葡萄酒,在清晨七点半,欢快地庆祝了起来。   就这样,新的时代开始了,在阁子楼租赁的第五个年头,中系和木联手打造了她们想要的生活,木用丹顶鹤广告语从糜烂的酒吧街招来了出生在南非的吉他手,拉着浩浩荡荡的CD,骑着三人摩托奔驰到蛇形公路,紧接着,在对面山脚下养老院里工作的夫妻因为一次打扫被木与中系的珠联璧合吸引,带着一盒崭新的避孕套留了下来,夫妻还带来了会素描的学生,一位他们曾经精心照顾过的病人的后代。园艺师是最后一个到来的,带着一盆罂粟花。   在园艺师签署租赁合同之前,有个诗人曾经来和他抢租,由于拿不定主意要谁,阁子楼里的所有租客开了一次讨论会,众人看了看那位风华正茂、风度翩翩的诗人,又看了看蔫蔫吧吧、话都说不全的园艺师,起初,风向标是大面积偏向诗人的,木对此甚是坚持。   木:你愿意你的青春里出现一个每天捉虫养臭豆子的哑巴,还是出现一个每天快快乐乐、欣欣向荣的小痞子?   中系、夫妻、学生异口同声:要小痞子!   除了吉他手,所有的人都沉溺在有小痞子的青春中,但是,吉他手在一瞬之间,用非常流利的中文搞出了三个排比句,扭转了局势。   吉他手:诗人喜欢把痰吐在自己的枕头底下,诗人喜欢把所有的镜子砸碎,诗人还经常往盆栽里撒尿。   @木、中系、夫妻、学生异口同声:要园艺师!   至此,阁子楼形成了当下的格局,一群纯粹的年轻人居住在这片老人都不愿意居住的地方,带着各自的原因,共同生活,却自行生存。   关于阁子楼,有一件事情中系非常想弄个明白,那就是,当年的推销商究竟用了怎样的话语让70岁的老祖母像疯了一样离开家乡,买下这片几近荒芜的地产。从开始到现在,她们都是这里唯一的住户,这片别墅区几乎出售了近十年,房地产商都已经逃往海外了,你永远不会在二十一世纪出版的城市地图上找到它,每到夜晚时,诺大的花园里只有几盏灯是亮着的,就像一片只能看见灯塔的海洋,所以,阿瑟才称其为潢色巡洋舰。   那么,究竟是什么吸引了祖母?   如果换作现在,祖母会喜欢丹顶鹤这个说法么?   随着中系年龄不断增大,每当她坐在祖母去世时的棕色皮质沙发上,看着眼前像高档餐厅里摆放的乏味的油画般的风景,她就异常地接近于那个答案。   在此,补充一个秘密,中系比木要早上七年拎着两条橙潢色的小金鱼去山顶寻找过丹顶鹤。 彗星,长长的尾巴(1)   虽然身处偏远地带,但路程绝不能影响中系和同居的青年人出门挥霍青春,他们偶尔会拉帮结伙地去购买生活必需品,结伴成行地逛着免费公园,享受城市里免费的灯火、街道、天桥和女人。   我们此前交代过,中系拥有一辆二手的老式切诺基,那部车子是用祖母留给她的那点可怜巴巴的遗产购买的,那辆车的发动机经常发出反潮的气味,就好像胶皮发霉的味道,但那并不碍事,因为那辆车能同时装下七个人和几箱啤酒,大口喘气地“航行”到另一座城市,是它把中系同他们同外界联系了起来,必要的时候,中系会自行更换轮胎,以及做简单修理。   园艺师到来后的那年夏天,这辆切诺基载着他们去了城市的古街,结识了一个类似于“彗星”般人物,这里所说的彗星,更多意义上是在说撞击。   那日黄昏,中系坐在阁子楼的棕色皮质沙发里看着风景,吉他手搁置在天台的大音响里突然传出了南非古老的民谣,歌声悠远带着非洲草原固有神秘哀伤,中系眼前的风景变成了海市蜃楼般的幻象。   一只衰老的豹子形单影只地在干燥的草原上缓步行走着,前方被太阳灼化掉的黄土上一片乌云经过,雨水洒落,老豹子的周围却依然干燥灼热,它努力地向有雨水的远方奔去,可是,它跑到的地方永远干燥,雨水总像是在眼前,却总是够不到,直到最后,它倒在干干的黄土上,疲惫地眨了几下眼睛,在追寻雨水的征途上永远地静止了,不远处,一个简陋的房屋里,怀孕的非洲妇女赤脚打着干草,她抬眼看了看灼热的太阳,用悠远的歌声唱起平淡而美好的生活。   那一刻,中系哭了。   她迫不及@待地跑下天台,登上那辆老切诺基,她想找到一条笔直的公路,通往有着巨大喷水池的广场,她要把车子一直开进喷水池,然后打开雨刷器,坐在车子里静静地吸上一支烟。   正当中系的车子驶出阁子楼,开到草坪边缘的时候,抱着猫纳凉的木听见汽车的马达声,一把放走了海明威,毫无缘由地敏捷地钻了进来,紧接着,园艺师也莫名其妙地从阁子楼里飞奔下来,追着车子,从窗口爬了进去。中系看了看木,又看了看园艺师,一皱眉,一脚油门将切诺基驶向了蛇形公路。   三个人一直坐在车里沉默着,出了蛇形公路后,木忽然想起什么一般问: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中系:你要去哪里?   木:哦?哦!我只是惯性地钻进来了,你呢?   中系想了想,她并不想说出自己那怪异的目的:我,突然很想开车而已。   木回头看了看园艺师:喂,吃虫的,你来干什么?   园艺师:我?我吧……凑个热闹……   木看了一眼中系:也就是说我们一副猴急的样子爬上车,却都没有一个目的地?   说着,她把副驾驶的座位放平下来,一副悠闲的样子,把脚搭了上来。   木: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会有汽车叫“发现者”了。 彗星,长长的尾巴(2)   车子装着三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路上驰骋。由于天气闷热,那辆老切诺基又没有完善的空调系统,园艺师不能忍受沉默,于是,在热蒸汽的催化下讲述起罂粟花的生命过程。园艺师声称如若他与花必活一个,他会牺牲自己留下那盆花。他认为自己尽管拥有很多生物知识,但他的价值并不在文明的范畴内,可花不一样,它将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说到那盆花,他的话匣子简直扣不上,木为此笑了一路,说他全身上下都像个“娘们儿”,惟独面对那盆花的时候,才像个观念上的男人。对了,园艺师的那盆罂粟花是他居住在郊区的原因。   一个钟头后,中系忘记了寻找喷水池广场这件事,园艺师也口干舌燥安静了下来,木躺在车里探着头看着窗外的风景,忽然产生了一个提议。   木:以前有那么一个乐队,他们在起名字的时候本来打算叫“叫妓乐队”,这名字大概是贝斯手提出的名字,队员们一致觉得不太理想,这里右转!后来,主唱提出一个建议,他说,二战的时候德国有一小队大兵出去叫妓,曾给自己的队伍起名叫‘快乐小分队’,前面掉个头,然后,那个乐队就名为快乐小分队了,停车!   跟随着木的指挥,中系停下了车子,三个人来到了古街。   木:我们就沿着那条街找快乐小分队吧!   就这样,他们晃晃荡荡的下了车,步行着、一头扎进了通往古街的胡同,寻找有快乐小分队Band的音像店。穿越胡同的时候,中系、木、园艺师先后掠过了一个留着长长的络腮胡子、断了左脚的男人,男人当时正拄着一支残杖,吸着极其香甜的外国牌子卷烟,他们嗅着男人烟草的甜香气味,注意着他的脚,毫不在意地走了过去,直到他们走出这条胡同,来到古街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木突然停了下来,她一把拉住中系。   木:我刚刚可能见到了“去年在马里安巴”。   中系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真的么?   木回头看了看:不太确定……糟糕,他可能不见了!   园艺师:去年在马里安巴?那是什么?   木继续回头寻找着,她心不在焉地回答园艺师:一个人而已。   中系也回头看着,但她完全不知道木说的是谁,木瞬间转身向来时路奔跑,短暂的而奇妙的心理运作让她寻到了一次强烈的激情,她决定去找那个男人。中系和园艺师也跟了上去@。大概寻找了20分钟,男人踪迹皆无。   木:一个断了脚的人,怎么就会消失呢?   这会儿,中系和园艺师才知道,木所说的“去年在马里安巴”就是刚刚在胡同里吸烟的男人。   木很泄气,她说:造物主太有童心了。   中系摸了摸木的头:亲爱的,法国的人故事不适合我们。   二人正悲天悯人地叹息着命运,园艺师突然蹦到了木的面前。   园艺师:木,你发个誓,我要是给你找到安巴,你以后别再叫我吃虫的。   木皱着眉头,看着园艺师,三秒钟的思考后,她说:成交。 彗星,长长的尾巴(3)   大概三十分钟后,像洗劫般翻找一整条街的园艺师终于在一家布鞋店的门口堵到了那位被称为“去年在马里安巴”的断脚络腮胡男。木用力地捶打着园艺师的胸口,表达了她真挚的感谢,而后,像个羞怯的小姑娘一样站在断脚男人面前,激动得不知从何说起。   中系上下打量着男人,男人的残杖上挂着一双刚买的男士布鞋,看着眼前的三个陌生人,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状况,没有表示出慌张的神情,却也极其不自然地在等待着什么。中系仔细地看着男人的脸,他的胡子又长又重,完全看不明白他原来的面貌是怎样的,她思考了一下,把木拉到了男人面前。   木保持着羞怯却急于表达的神情,男人瞬间明白了中系的意思。   木小心翼翼地,死死地盯着他的大胡子,和他说了第一句话:你,是穆斯林?   男人显得有些惊讶,他想了想说:不是。   木点头,想了半天,问了第二句话:你的脚,发生了什么?   男人看了看自己的脚,抬头一笑:踢足球弄伤了。   木又点点头,而后,两个人留下了彼此的电话,分开。   离开男人以后,木整个人像没了魂魄一样,心不在焉地在音像店里翻找CD。   中系:美人,现在就去约他吧,他的脚好了以后,你们就能做点什么了。   木仿佛刚从自己的思维里跳出来,她认真地看着中系,一字一句地说: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木说完便抽出了一张“快乐小分队”的CD走向园艺师,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回去的路上,车里放着“快乐小分队”的嘶嚎摇滚,中系并没有听进去那些,她不断地思考着一件事,断脚络腮胡男是如何让木失去兴趣的。   对于木来说,“去年在马里安巴”的定义是,要么是你对他触手可及,要么是你对他触手不及,这其中没有任何中间点,@回到阁子楼的一霎那,中系才总结出这一点,只是不可思议的是,她对他,那个只有胡子的人,产生了兴趣。那是一种很奇特的兴趣,它就好像你发现一盆坚韧且很好打理的植物,你决定把它搬回家,看着它在逐年累月后变得枝叶繁茂,即便你和植物每天共处一室,它也不会干扰到你应有的生活,你只需给它简单的供给,它便带给你另一种简单的呼吸,就好像那种非常美好的发自于内心的温暖的兴趣。对于中系来说,她正是喜欢这种中间点。   于是,这个被木瞬间扔下的男人,又被中系瞬间捡了起来,他就是阿瑟,此前的大部分时光,他都像个彗星一般拖着长长的尾巴在浩瀚的宇宙里缓慢地飘浮,漫无目的,毫无想法,只是这突然的一天,宇宙便按照其规律为他安排一次撞击,而这个撞击正好不偏不斜地砸在了某些人的生活轨迹里。   那以后的星期三,中系用木的手机主动联系了阿瑟,她简单地介绍了自己,强调自己是另外一个女人,并说明第一个对他已经没兴趣了。她邀请他去阁子楼安享寂静时光,阿瑟犹豫了一下,应了下来。   电话放下后,阿瑟翻开了万年历,一边查看着拆石膏的日期,一边把去阁子楼的日子折叠好,而后,他花费了三十块钱买了一台暗红色女用二手脚踏车,用一只脚滑着练习平衡。 探访(1)   脚伤恢复后的那个星期六,阿瑟在清晨仔细地清理了自己,他做了十分钟运动,带着汗巾去澡堂子搓了个澡,并剃了满腮厚重的胡须,穿上刚刚清洗过的白衬衫和一双不太合脚的新球鞋,嚼着一块橘子味道的口香糖,没有打任何招呼,便骑着脚踏车前往阁子楼。   大约下午时分,围着山路寻找了一整圈的阿瑟从脚踏车上下来,疲惫地推着车子在山腰处盘旋,白衬衫已经全部浸湿。阿瑟把衬衫挂在车把上,穿着黑灰色的背心继续在山路上徘徊,别墅区出现的时候,他已然行驶了近7个小时。   阿瑟站在山腰处的公路上,俯瞰着那整片区域,他觉得这里是那样的别致,就像是上帝遗弃给老年人和病人的一座普通花园,所谓的安享,便是在没有时间概念的剩余日子里,平视花园那一片没有生活气味的寂静。他吸着烟,遥望着一整片秘密的寂静,午后的烈阳灼烧着他的皮肤,他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是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冲到他的脑海里,那些破旧的独楼,令他想到了墙壁上斑驳的裂痕和女人。   阿瑟就这样奔驰进了别墅区,沿着斜坡小径推着车子来到阁子楼的大门口,用他健康的双脚踏了进去,清晰地听见了来自南非的吉他手在天台播放的佛教音乐。   木和她养的猫一样敏感,她发现有人走了进来,但却没有认出来是阿瑟,园艺师也没有认出来他,只有中系,第一时间把他认了出来,而且有些熟悉的感觉。中系走向阿瑟,向众人介绍他,她只说了他的名字,没有提到相识的种种。   中系:这位是阿瑟,我邀请的客人。   众人上下打量着阿瑟,一一点头,微笑,叫海明威的猫爬了过来轻轻地蹭着阿瑟的腿,它那天出奇的友好。阿瑟并不知道自己该用怎样的问候语,他没有想到会出现这么多的人,他也点了头,微笑。   但凡是年轻的人凑在一起,总是有话题分享,他们开始讨论生活,很自然的,众人向阿瑟介绍阁子楼,像介绍一座城市那样,类似于阁子楼里的法则,每个人的禁区,潜规则和如何管理之类的,阿瑟听得十分投入,脑海中翻涌着阁子楼每个下午出现的生活,间歇着,他们也询问阿瑟一些问题,比如职业,生活水准之类的。   起初,阿瑟觉得阁子楼@的存在是有着某种特殊定义的,等同于为了某种严肃的哲学命题形而上的存在,他礼貌性地询问了关于阁子楼的问题。   阿瑟:你们在创立一种信仰?   人们对视着,先后摇头,貌似没有听懂他的问题。   木笑眯眯地看着阿瑟:那是什么概念?   阿瑟:类似于宗教……宗教信仰之类的东西。   众人又看了看彼此。   吉他手发言:事实上和信仰完全不沾边,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喜欢阁子楼,喜欢中国,就是因为这里没有信念。 探访(2)   阿瑟:没有信念?   吉他手:在我们的国家,信念是很重要,人们通过信念才能活下去,面对种种的困难,而你们的国家不是这样,不是这样吧?   吉他手反问着阿瑟和园艺师。   园艺师突然有点气愤:谁说的?我觉得你是在亵渎我们的国家。   吉他手点燃一根雪茄,吞云吐雾的:我没有,我是崇拜……   在一边作画的学生,突然开口:你的崇拜就是一种亵渎。   夫与妻一唱一和地搭话:的确(夫),你在亵渎(妻)。   吉他手笑了:不,不,不,新朋友(指阿瑟),你看看他们……举个例子,如果我现在死了,我还会幻想在天堂那么个破地方活下去,但你们不是,你们认为可能会有天堂和地狱,但不会百分百的这样认为。   听到吉他手的论调后,木坐直了身子,她用@手指戳着吉他手的鼻子尖:狗屁!我们,中国人,觉得人死了是可以轮回的,可以有来世的,所以我们活着不太敢做坏事,怕来世成为动物或者干脆成为一坨屎之类的东西。   吉他手摊开双手:朋友,你们绝对不是百分百的这样认为,你们之中每一个人对此都有着多多少少的怀疑。   吉他手一一地看着众人,用他的雪茄一一指点着众人的脸,他继续发言:事实上,你们完全不需要天堂和地狱。   这句话令众人都沉默了。   吉他手:我崇拜一个不需要天堂和地狱就能够维持道德的国家。   吉他手微笑着,不断重复着“你们不是百分百”,木思考了一下,突然起身,缓缓地将吉他手嘴里叼着的雪茄取下,转手交给中系,而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挥着拳头砸向了吉他手。   木:你个南非鬼子!我让你浪!   学生一把扔掉画板,加入了木的阵营,二人发自内心地对吉他手拳打脚踢起来,其余的人有的拉架,有的也挥起了拳头,就这样,因为阿瑟提出的一个小小的话题,阁子楼里的居民乱七八糟地扭打在了一起。   看着眼前的一幕,阿瑟整个人都呆住了,他不知道是自己的话题提的太深奥了,还是这帮人就习惯这样,他搓着拇指,尴尬地看了看平静品茶的中系。   中系窝在沙发里,嘬了一口茶对阿瑟说:其实嘛,阁子楼也没有那么神奇啦,我们大家都是因为想交朋友才凑到这里的,我们经常喝酒,,吃肉,有时候也会犯罪,园艺师不是种了一盆罂粟花嘛,喂,园艺师,你那个花是犯法的吧?   正在打架的园艺师探出头:对对,它是违法的!   中系:所以呢,你明白了吧?   阿瑟:哦。   中系:还加茶么?   阿瑟摇了摇头,看着眼前扭打在一起的年轻人,又看了看中系。   阿瑟:他们这样……没有关系么?   中系:没事的,都是朋友嘛!   听到朋友二字,阿瑟想了半天,突然间觉得这个地方异常的奇特,完全可以用来高尚或者堕落,且符合了他个人疲倦时的种种审美观。 探访(3)   他对中系说:这里真是一个理想国度。   他用了国度这个词,顷刻间放松了下来。   中系吸了一口吉他手的雪茄,一把拉起阿瑟,微笑着邀请他去后山散步。   他们沿着阁子楼周围散步,踏过草坪,斜坡的小径,来到后山,后山有一条人脚开辟出的土路,一直蜿蜒到山顶,两个人边聊天边在午后沿着土路攀山。   中系告诉阿瑟,整片区域在一天天的枯萎,她用了枯萎这个词,重复了一遍,笑了,而后,她详细地向阿瑟说起这里的秋天。她告诉他,秋日的山里有野生山楂,阁子楼里的人会一起拿着床单打山楂,运气好的话还能遇见野生葡萄,那种葡萄呈黑紫色,粒子非常小,很容易破掉,但酸甜可口。这里的人们经常会去采果子,吃掉一部分,另一部分用来酿酒,来年的春天就可以饮用。   阿瑟不断品尝着中系为他采来的野果,野生植物的味道非常好,直到中系把随手捡来的暗红色的生蘑菇给阿瑟吃,阿瑟拿着蘑菇,有点犹豫。   阿瑟:这种蘑菇也可以吃?   中系咀嚼着蘑菇,有滋有味地点头:可以用来炖野鸡吃。   阿瑟:生着吃?你确定么?   中系笑着点@头。   阿瑟仔细地看着蘑菇:据说带颜色的蘑菇都有毒素。   中系:凡是鹿能够吃的东西,人都可以吃。   阿瑟摇头,表现出很难受的样子,中系有些调皮地把蘑菇放在他的嘴边,阿瑟带着恐惧,小心翼翼地吃了一片蘑菇,却发现那味道非常的鲜美,阿瑟大口地咀嚼着蘑菇,他开始懂得享受这里了,一副忘乎所以的样子。   黄昏时分,两个人边攀谈着边下山,又在阁子楼前埋葬水母七星的那块草坪上坐着聊了会儿天。那时候,他说起了他现在的生活,他喜欢读小说,躺在伸不开脚的木床上,借着天窗的光线阅读,有时候他会反复地阅读一个段落,却发现自己始终没有看见一个字,他不知道自己的思维跑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而有些时候,他会捧起一本书全情投入地读很久,却在莫名的段落中猛然地记起自己早已读过它。他只说书本上的事情,说自己看书的心情。她也说起了她的生活,五花八门,没有任何的逻辑。   她问他:你喜欢这里么?   他说:喜欢。   又补充说:这个下午,我亲口品尝到了整座森林的味道。   她笑了,觉得他很懂得表达自己,她告诉他:以后每个星期六都欢迎你来阁子楼做客。   她很自然地发出了这样的邀请,就好像两个人并不是第一次交流。   那时候,他并没有觉得奇怪,他是个看过太多小说的人,是个穿梭于小说内外的人,这样的人有时候并不在乎自己身在何处,况且同一个友善貌美的女孩待在一起消磨星期六,是每个年轻男人都梦想的事情。   第一次探访接近尾声的时候,脖子上挂了彩的木方才意识到阿瑟就是那个被她误认为“去年在马里安巴”的断脚胡子男,她感到异常的诧异,几乎是爬着来到了阿瑟身边,仔细地看着他,像观察一个昆虫一般盯着他的脸。 探访(4)   木:我就是觉得你有很大的变化,可到底是什么变化呢?   木仔细地思考着,中系心不在焉的搭了一句:胡子没了。   木恍然大悟:哦,哦,哦……胡子,为什么刮掉?为什么刮掉么?!   木放弃了阿瑟刮光胡子的脸颊,她对他总是表示出很失望的样子。   阿瑟:胡子这件事情解释起来有点麻烦……总之,就是没了……   阿瑟挠头尴尬地笑着。   众人欢送着阿瑟离开,临别时,他有些不自然地摸着自己光秃秃的下颚。中系送给了他一瓶自家酿造的山楂酒,用撕去牌子的矿泉水瓶子盛装着,园艺师为了表示友好,送给他一小包自己晒制的烟叶,据说用了大兴安岭采集的蜂蜜和纯粮食酿造的马三白酒喷洒的,拿着这两份重礼,阿瑟觉得他遇见了一群格外友善的人,尽管他们看起来是那么奇怪而不入流。   日落时分,阿瑟穿上已然晒干的白衬衫,推着他的脚踏车站在蛇形公路边的IC卡电话亭边,昏暗的光线刚好打在远处阁子楼的天台上。他模糊地看着那群友善的年轻人在天台上嬉戏,完全看不出这是一帮下午刚刚打过架吵过嘴的人。他辨认出了黑色皮肤的吉@他手,吉他手貌似在跳着某种他没见过的舞蹈,木和中系正围在他身边,扭摆着裙子。阿瑟的身体被温和的光线照得暖洋洋的,耳边还隐约能见遥远的天台传来的异域舞曲,他坐在脚踏车旁,远远地看着那群人站在枯萎之地。他拿出园艺师送的烟草坐在原地,一支接一支地卷着,同时不忘一口口地喝着中系送的山楂酒,独自等待着夕阳下沉。   夜晚到来的时候,阁子楼闪烁起灯火,几盏路灯也迟缓地亮了起来,他吸了一支烟,喝干最后一口酒,想念起他唯一的朋友“思狗”。   阿瑟当即拨通了“思狗”的电话,他称他为狗。   阿瑟:狗,你应该来这里看看。   狗:哪里,哪里?   阿瑟:这里,有一片可以的神圣的草坪,是斜坡式的,有利于翻滚,还有数不尽的食物,啤酒。   狗:到底有多少啤酒?那东西怎么能数不尽呢?   阿瑟:以前我们上学的时候,从你家到我家有条臭水沟,你还记得?   狗:嗯,记得,记得,我们用蜿蜒、扭曲、宝石绿,来形容那条狭长的臭水沟。   阿瑟:这里的啤酒,能够沿着臭水沟从我家一直漂流到你家,毫不间断的,最后形成一条啤酒沟……   狗:哦,果真?   电话那边的声音显得异常兴奋,阿瑟露出男孩般的笑容:还骗你不成?最重点的是,这里还有一群可以抛弃处女思维,享受性生活的年轻姑娘。   狗:你这家伙,你到底在哪里?   阿瑟:好像是……是哪里来着……潢色巡洋舰,对,我在潢色巡洋舰里!   这通电话大概打了16分钟,6分钟形容阁子楼内的生活,当然,他把它称为潢色巡洋舰,另外的10分钟是路线的讲解,而后,阿瑟毫无遗憾的,快活地骑着暗红女用脚踏车在漆黑的公路上飞驰而去。 阿瑟(1)   夏夜九点半时分,离开阁子楼的阿瑟兴奋且疲惫地奔驰了两个小时后回到城市里,他把脚踏车靠在一面贴满卖药广告的墙壁上,凭着感觉在房后黑暗的铁梯上爬行,走进自己的房间。房间里的灯没有安置灯罩,灯泡已经坏了近一个星期,他脱掉满是汗味的白衬衫,脱掉了黑灰色的背心,赤裸着半身站在黑暗里。   楼下是纷纷攘攘的古街闹市区,一排酒吧间,间隔着众多工艺品商店,以及几间刮痧店。阿瑟打开一瓶冰镇啤酒,走到窗前,发现房子里的纱窗漏了不小的洞,他把手指伸进洞里将纱窗划开一条大口子,灰尘被震得飞了起来。他打了几个喷嚏,把头从纱窗的裂缝里探了出去,视线刚好到达街角转弯处的大排档,这样清凉了许多。   喝了几口啤酒,阿瑟随手把整个纱窗都扯了下来,他抖了抖手上的尘土,脱掉了裤子,将整瓶啤酒一口气喝干,光着他成年的身体站在空空的窗框前,看着别人房子里的灯光。   大约十点多,他离开窗前,一头钻进挂着蚊帐的单人床里,随着酒吧传来的音乐声,安稳地进入睡梦中。   第二天是星期日,阿瑟睡到八点钟,一夜无梦。起床后,他拎着两大桶水走到后院的角落里,拉好挂在砖墙上的塑料布,用小盆在桶里盛水往自己身体上浇水冲凉。穿好衣服后,阿瑟走到街角的饭店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喝上一壶冰镇酸梅汤。大约十一点左右,他晃了回来,攀上房后的铁梯,从卧室里拿出破旧的柳条皮箱,推着自行车穿梭在安静的古街里。   这是一条满清时期用来跑马的街道,也是整座城市保留最完好的历史古迹,大大小小的平房,门市房,院落,柿子树,有些平房安置了天台,布置了遮阳伞、咖啡桌、大型植物。阿瑟就居住在这条古街里,租下一座平房的二层阁楼,那间阁楼原是用来养鸽子的,后因古街的商业气息浓重,房主精致的改造,便成了住人的地方。平房的一层是个门市房,被租给一家商户经营咖啡馆,咖啡馆原本可以直接通到二层,但因分租,安全起见,通往上层的地板门被一条大锁链死死地封住,人必须从房后的铁梯爬行才能进入二层卧室。   阿瑟的职业是“木工”,不是那种建筑木工,而是手工业木匠,他制作木质工艺品,其中包括古典建筑模型,国际象棋,以及手枪、汽车、变形金刚、鸟类木雕,凡是木头能做成的手工艺品,他都可以做出来,他以城市里的古街为生。   上午时分,古街总是很安静,酒吧和咖啡馆都是午后三点才开始营业,只有工艺品店在开张,每一家店子都陈列着阿瑟别致的木质手工艺品。阿瑟推着脚踏车,驮着他的柳条箱子,走进那些店铺,和他的老顾客攀谈,把自己制作的新的工艺品放在货架上,顺便取走他一星期的所得。@回到自己的小房子里,已然是中午,他会睡个午觉,直到古街的咖啡馆传来冲刷地板的声音,他才起床清理房间里留下的大大小小的木屑,拿出一块新木头,制作新的工艺品。 阿瑟(2)   刚刚搬进古街的时候,阿瑟的房子里面全部都是鸽子屎的味道,因为光线很好,有天窗,也有侧窗,而且方便他兜售工艺品,为此,他花了不合理的大价钱将其租了下来。他先是布置一些廉价的家具,而后,买木炭和带着麝香气味的薰香,堆满大大小小的新木头,布置好防火设备,以此来驱散鸽子屎的味道。味道那种东西,一旦侵入一个地方,便很顽强地扎根于此,有时候甚至影响了人的嗅觉,大约一年左右,在阿瑟对鸽子屎没有敏锐嗅觉的时候,房间里的气味秘密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阿瑟的味道,新木的香气混合了黏稠的松油味,粘贴在这个男人呼吸里的气味,他对此并不知情。   阿瑟流利地完成了一只金丝雀,吸烟的时间里,他想起了中系,想起了他们在阁子楼的后山吃果子的情景,想着想着,忽然有种希望她来了解他的心情,这种心情并不具体,所以他并不知道用怎样的方式开始。阿瑟放弃了思考,开始制作第二只金丝雀,直到黄昏来临,古街出现了熙熙攘攘的人流,他成功地制作了三只金丝雀,在制作第四只的时候,又一次想到了中系。   那天傍晚,阿瑟摊开了一张褶皱的白纸,手绘了一张通往阁子楼的地图,他简单地绘制了城市的一小部分,选择了几个有特色的坐标,写好路名,而后把古街到阁子楼的路线用红笔连了起来,他发现她和中系的居住地之间,存在着几条发散性的路线,就好像一个彗星拖着长长的尾巴成一个弧线掉在了潢色巡洋舰上。   地图绘制好后,阿瑟把中系家的详细地址写在了地图的背面,把地图折叠整齐,放进信封里,贴好邮票,投进了古街的邮箱中,做完这些,吹着口哨步行去街角的餐馆,吃一顿正式的晚餐。   那是一封寄给狗的信件,阿瑟希望狗能尽快来到这座城市,和他去阁子楼那边玩耍一番,那边有山,人烟稀少,这个时节刚好可以在山里露营垂钓,他很想让狗认识潢色巡洋舰里生活的人们,有那么一刻,他也想居住在里边。   自从来到这座城市,三年时间里,阿瑟从来没有被任何事情打扰过,也从来没@有过交个朋友的念头,除了母亲和他唯一的朋友狗,他对任何人没有过任何的思念。三年之中,他也没有发生过一次性关系,为了保持他身体的和谐,他会幻想着乞力马扎罗雪山定期定时地“打飞机”。三年之中唯一出现的一次性冲动,是在人民电影院的小录像厅里,当时,阿瑟正看着《阿甘正传》,当变成家庭主妇的珍妮拉着正在看电视的小弗瑞斯走到阿甘面前的时候,珍妮告诉阿甘,小弗瑞斯非常的聪明,阿瑟望着珍妮的眼睛,瞬间勃起。从那以后,阿瑟经常去小录像厅抽出《阿甘正传》的录像带,独自窝在角落里专注地观看,却始终没有再次遇见他性冲动,为此,他蓄起了长长的胡须,以遮掩这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 阿瑟(3)   除了木工活,阿瑟偶尔会去大学操场上寻找队伍踢足球,直到把脚弄伤后,他才开始关心自己那双用来吃饭的手,他很庆幸自己这次玩的是英式足球,要知道上大学那会儿,他曾是校内的美式足球明星。当他切实地体会到用双手和一只脚攀登铁梯的艰辛时,他告诉自己,为了使生活不那么艰辛,一定要保证身体上的每一样器官都不能缺失。   地图寄出去不久,狗那边便打来了电话,说手里暂时缺钱,等月底稿费下来后就起程。接到这个消息,阿瑟异常的兴奋,他沉溺在某种无意识的期待中,粗糙地制作完一整箱的金丝雀,骑着脚踏车再次奔向了阁子楼。   阿瑟去往阁子楼的频率大概是一星期一两次,他同吉他手摔跤,同园艺师讨论生物学,看着夫妻吵架,看着学生整天无所事事地在别墅区的各个角落穿梭或者消失一整天,偶尔也陪着海明威玩会儿毛线绳。每个周六,他都准时赴约,同中系到七@星的十字架边,那块肥沃的草坪前喝柠檬水,吃提子饼干,聊天,他看起来就像阁子楼里日常生活的租客一般。   起初,阿瑟来的大多时候,木都会带着海明威去跟着晒太阳,而后,感到两个人聊的东西异常的无趣,又抱着海明威先行离去。园艺师总喜欢凑到木的身边,小心翼翼地询问“他们今天都聊些什么”,木时而会挠着海明威的耳朵乏味地回答,好像在说上厕所的事。   中系:那么你上厕所时都读什么书?   阿瑟:开始那会儿吧,我看《基督山伯爵》,后来呢,变成了《唐吉诃德》,因为《基督山伯爵》已经看了27遍了。   中系:你还是可以看第28遍的嘛。   阿瑟:是可以看第28遍的,只是……那本书出事故了。   中系:怎样的事故?   阿瑟表现出有点麻烦的样子。   中系催促他:说来听听,快,事故。   阿瑟叹了口气: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上厕所,我把它忘在了公厕里,然后,再拿回来的时候,缺了好几页呢。   中系抽起了鼻子。   阿瑟:你忍心在没有厕纸的时候,去使用基督山伯爵么?   中系摇头笑着,而后,下一个话题。   中系好奇地询问着阿瑟各种问题,比如,男人在赤裸上半身的时候什么感觉,一天的时间胡须带着旺盛的生命力爬出来时什么感觉……她发现他很会描述自己的感觉,用一种很特别的方式,近乎于盲人般的细腻和老人般的怀念方式,有时候她甚至觉得他像一个珍宝,但却在深邃的黑洞里独自散发着奇异的光亮……这么些年的租赁生意让她接触了不少人,而他却是唯一一个能让她在推敲以后看见更多广阔风景的人,她喜欢听他讲话。   他们每个周六都要交流三个小时,坐在水母七星墓碑前的那块草坪上,等到黄昏来临,他就骑着脚踏车飞快地奔向蛇形公路,沿着彗星般的抛物线,看着云的变色层,回到隐没在灯火中的小屋里。   夏末秋初的一天,狗终于来了消息,他定下了日期,说在某日的午夜三点便能到达潢色巡洋舰。   接到消息后,阿瑟兴奋地收拾好露营的行李,当天下午便迫不及待地骑着单车赶往阁子楼,抱着一大捆木柴同中系在草坪上等待狗。他骄傲地说,午夜三点钟,我的朋友会来给你点上篝火,他是个作家,尽管现在没什么名气,但是个真的作家,只要火一起来,我们和我的作家朋友一起喝酒。   她说,真令人期待。 等待狗的那天晚上(1)   PM.3:00时分,阿瑟和中系正式地坐在草坪里等待狗。   两个人聊天,喝山楂酒,偶尔吸几口烟,所有话题都是在说那位即@将出现的作家朋友,九个小时后,也就是午夜零点左右,阿瑟口干舌燥,感到困倦,支起了自带的帐篷,中系非常自然地钻了进去,随之自然地躺下睡了,阿瑟正打算脱下白衬衫盖在她的身上,突然发现,她抓着他的手腕。   他看着她的手,不知道什么时间那只手爬到了他的手腕上,那一刻,他的动作开始变得不自然,他终于忘记了去数点时间,忘记那些时刻爬在他脑海中的期待,久久地盯视那只在熟睡中还用着力度抓着他的手,而后,他清楚地记起了一个瞬间。   那是他第一次去阁子楼探访的那天,他和中系刚刚品尝过山里暗红色的生蘑菇,下山的时候,中系在途中突然停了下来,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抓着他的手腕,对他提起了山里出现的一只鹿。   那是一只成年的公鹿,身体线条非常的美,就好像年轻矫健的小伙子的身体,迷人而带着成年的诱惑力,一名男子的线条。当时,那只鹿正在后山低头吃着白色的野生菊花,远远的,中系看见了它,那是第一次,她见到鹿进食的样子,它吃得非常安静,而她,一瞬间为它着了迷,为那种原始的鹿进食方式而深深地着迷。   她下意识地控制住自己的心跳,小心翼翼地避开树枝前行,她想看得更清晰一点,想坐在它的身边慢慢地看,但是,那只鹿警惕到了微小的声波,它不再进食,停下来谨慎地向她的方向张望,它发现了她,整个身体都不再动了。她并不放弃,决定轻轻地召唤它,嘴里念叨着一些柔软的话语,像哄人入睡时的话语,哄着它缓缓地向它走去,但它始终摆出一副要逃走的姿势,腿部的肌肉紧缩着,预备着离开,她察觉到了这些,她和它停在那里探试着彼此。   而后,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也许是很漫长的时间,也许不足一秒钟,她注视着它的眼睛,明白了,她和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不可能凑近的事物。她说,她转身离开了。   就在中系说她转身离开的时候,她拥有一种特殊的眼神,那是阿瑟在现实生活中从来没有见过的眼神,当时阿瑟就站在下山路的中央,他奇妙地颤抖了一下,没有被人发觉,一股莫名的气体如多米诺骨牌一般,有序地冲刷着他的毛孔。他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中系,看着她的眼神中留下的种种关于那只鹿的印记,那种奇妙的,残酷的,消失已久的,变成另一种轮廓的吸引力……也许就是因为那个眼神,他才不停地想起她。 等待狗的那天晚上(2)   此刻,安静的夜,灯火虚弱的花园草坪里,她和他躺在一个封闭的小空间里,她像那天一样抓着他的手腕,还有三个小时,狗就会出现在帐篷外,篝火会是个信号。阿瑟异常的清醒,面对着熟睡的中系,他体会到,@眼前的这个女人有着很强大的一面。他想起波德莱尔在《巴黎的忧郁》中描述的一个“她”,诗人说她是黑夜中的爆炸,她是一朵极美的花开放在一片布满火山的土地上,诗人说,她让人渴望着在她的注视下慢慢死去……就此,一股强烈的贫瘠感侵袭了阿瑟。   第二天的清晨到来,太阳从东面的山后爬到了草坪上,透过帐篷照了进去,两个和衣而卧的青年人牵着手,香甜地熟睡着。   醒来后,中系钻出了帐篷,自然地看着眼前的清晨。她说,你的朋友没来。随后,阿瑟也钻了出来,眯着眼睛看着蛇形公路,一排山地车手奔驰在那里,他低头看了一眼表,已然是第二天上午九点钟了。   中系:你说的那个朋友,他经常这样么?   阿瑟:不,他从来没有这样过。   中系:打个电话问问他。   阿瑟:我会的。   两个人沉默地对视着,似乎都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而后,他们同时把头扭开,想到了未来的事情。   狗始终没有出现,连续几日联系不上。聚会无声无息地取消了。中系和阿瑟在和衣而卧了一整夜后,略显尴尬。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阿瑟有点小矛盾,他一方面觉得在帐篷里的那天晚上不应该和中系睡觉,应该把她弄醒,并且疯狂有力地占有她,另一方面,他又害怕仅仅是因为身体的冲动而破坏了一些他无法预见的更美好的东西,不管他睡与不睡,他都有些小小的懊悔。   之后到来的那个星期六的下午,草坪上没有出现阿瑟的影子,所有人都觉得奇怪,非常想知道前些天的那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木在斟酌了些许时日后,终于鼓起勇气在同中系喝同一杯咖啡时,发起了关于阿瑟的对话。   木:亲爱的,你的访客哪去了?   中系:找他朋友去了。   木:你……和他睡觉了么?   问这句话时,木有些小心翼翼。而中系则小口地嘬着咖啡,好像并不太在意地回答了她。   中系:睡了吧?算是睡了。   木:这算是哪门子的回答,那家伙为什么不来了?   中系:他说会给我写信。   木:写信?   中系:嗯,对的,写信,他还说,同时也期待我的信。   木:whatthefuck!   中系:有什么不对么?   木:有什么不对么?!这就好像一个男人在强奸你的时候,为了不让你喊救命,真诚地告诉你明天我会娶你。我问你,你记下他的电话了么? 等待狗的那天晚上(3)   中系想了想,摇了摇头:我们只通过一次电话,就是邀请他来阁子楼的第一次嘛,还是用你的手机打的。   木检查了自己的手机,她完全没有记下阿瑟的电话,那个并不特殊的号码早就在她的已拨电话栏里被更新掉了,她什么都没说,在房间里不停地踱步思考着这些事。   中系:他又不是失踪了,留下地址了,喏,你看嘛!   中系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褶褶巴巴的小字条交给了木,上面的确写着一排地址,木反复地看了三遍后,缓慢地抬头看着中系。   木:亲爱的,你难道还蒙在鼓里?这家伙留下的地址就是我们跟他认识的那个鬼地方!   中系:是么?   中系拿回字条仔细看了后,才发觉这地址的确是他们相识的地方,城市的名字,古街的名字,只有七个字,而且完全没有留下门牌号。   中系:还真是呢,@也许他就住在那里呢?   中系把纸条再次收好,悠闲地喝完剩下的咖啡,那一刻,木忽然觉得阿瑟睡了中系以后逃走了,她认定他是个糟透了的男人,这个观点直到现在也没有被改变过,尽管后来中系多次地跟她解释阿瑟并没有那样做,但是印象这种东西就是很奇怪的产物。   木:不管他睡了还是没睡,他都是个强奸犯!睡了就是强奸你的身体,没睡就是强奸你的心理,总归他把你强奸了,这个扫把星把你给强奸了,亲爱的!   人们常说的扫把星,意在指一颗星星拖着一个长长的尾巴像个扫把一样,只要它出现,一系列倒霉的事情就会随之而来,那东西就是彗星的别名。   中系:他会给我写信的。   阿瑟是真的在写信,离开阁子楼的那天,他直奔古街便利店,买了一整叠A4打印纸,一支英雄牌钢笔,还有蓝黑色的鸵鸟牌墨水,清理了房间里所有的不洁之物,挺拔地坐在他经常做木工活的椅子上,一笔一画地书写着。   那封信很长,长到他觉得自己像是在写小说。开篇的时候,他用句非常礼貌,句句都带着纯情和少男般的痴迷,时而还会翻找沙翁那些繁杂的诗句,添加在信里边,而后,渐渐地写顺手了,他开始像跟老熟人说话一样,换了一种癫狂的语气,此间加入了不少骂人的字眼,再后来,他已经寻找到了一些窍门儿,以各种故事性的暗示表达自己想要的。 等待狗的那天晚上(4)   他写到他曾经与狗穿梭在人堆里的情景,一群思春期未满的学生,有男有女,大家坐在一起分发掉一整盒的三五牌香烟,看录像。那群人里,有人笑得像个蛀虫,有人被眼前那些粗暴的画面弄呆了,有人看着女人的私处产生了神秘的想法。而后,就在一场不断地重复着一个动作,没有任何新意的时候,有那么几只邪恶的苍蝇出现了,苍蝇落在电视机上,飞在烟雾缭绕的人群中,肆无忌惮地混乱了阿瑟的注意力,阿瑟不耐@烦了,他开始命令他们之中最言听计从的人,他喊了他的名字,对那人说:“小飞侠,这有三只苍蝇,你把它们打死。”   那位被称为小飞侠的言听计从的人正坐在所有人的中间,和所有人一样专注地分享着自己的感受,听到阿瑟的命令,他没有任何的反抗,一如既往地言听计从,面对着对青春期男孩来说最诱人的录像,他举起了苍蝇拍四处寻找那三只戏弄了阿瑟的苍蝇,直到把它们打死为止。   在第20页以后的纸张上,几乎每一页A4纸都被阿瑟涂得密密麻麻的,插不进任何一个空隙,信的内容处处都表现出他夸张而久远的破坏力……每每写到展现他邪恶的段落,他便像被点燃了什么一般,翻涌着全身血液,恨不得快点结束这封信,然后做点什么疯狂的事,比如把这间房子烧掉,在那之后,叫醒古街上所有观火的人打上一架。   “如果我们的生命是由万千股源泉组成的,那么,邪恶也是生命的源泉之一,曾经,我就是这样的邪恶,可以命令别人去做大家都不喜欢做的事情,曾经也有很多男生走在我的身边,帮我洗衣服,帮我提起插着棒球棍的书包,曾经我就像个你一定会喜欢的暴徒。”   写到最后一个“曾经”的时候,他停下了笔,问了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我的疯狂会显得这样遥远呢?午夜的灯火已然阑珊,又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夜晚降临了,阿瑟捧着纸张疲倦地入睡。   自从同中系在帐篷里和衣而卧一整夜后,接连的几日,阿瑟都梦见同一个梦,他站在一个陡峭的悬崖边,崖的下面是一片深红的海,他蹲了下来,仔细望着那海洋,发现,那并不是海洋,而是一片片鲜红的叶子,带着各种奇异的轮廓,他就蹲在那里,遥望着它们。 等待狗的那天晚上(5)   在那个梦里,阿瑟的意识告诉自己,每一片叶子,都是他的青春,而后,他会因为悲伤感压抑心脏而苏醒,每每那个时候,他便想重新回到等待狗的那一夜,重新钻进有中系的帐篷里。   几乎每个夜晚,阿瑟都想和中系一起睡觉,在他的想象中,她总是热情地自己把衣服脱了,爬到他的身体上,边问些奇怪而癫狂的问题,边给他一场完美的服侍性的,他把她想成了一个被放逐的小疯子,或者是魔鬼的小女儿,引诱他去争夺人性本质中的所需。他会一边幻想着这些,一边把自己的邪恶摆在很高的位置,那时候他忘记了自己和中系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而且,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切行为都是在对着一封信自慰。   @   总之,那些天阿瑟像中毒了一样,一直在梦境与书写间呼唤着他本可以达到的邪恶,以此来取悦自己和他心目中自行定义的中系,直到看见狗叉着腿坐在古街咖啡馆边望天时,他才意识到时间竟然流逝得这么快。   狗的手中只有一袋几乎发臭了的螃蟹,既没有手机,又没有钱,连简单的行李都没有,他扭头看见站在窗口的阿瑟,托起了腮,豁然开朗地笑着。   狗:嘿!小妞!   见到狗的那一刻,阿瑟觉得自己的梦没有醒,他也笑了。   狗:扔根烟下来。   阿瑟撇下一整包中南海0.8,外加一个便利店打火机,狗流利地接住,点燃后深深地吸了一口,好像刚刚戒烟的人又重新品尝到了烟草的味道。   阿瑟:你个杂种,别再叫我小妞!   两个人拥抱在一起,在安静的古街晨景中摔跤、打闹。   两个人坐在面馆吃饭的时候,狗一言不发地吞下了三碗炸酱面,外加两盘芥末墩儿和一盘油豆腐,吃完后,打了一个深深的饱嗝,舒服地点上了烟。等到烟也吸舒服了以后,狗才开始说话。   狗:出事了,所以没赶来。   阿瑟:知道,怎么个情况。   狗抓起那袋臭螃蟹:大体都怪这东西!幸好全死了,要不我一定用你家那根棒球棍,你知道,就那根我们用来祸害小飞侠的,把这群糟螃蟹一一砸扁。   阿瑟:何以至此嘛!现在风平浪静了?   狗:算是吧,不过我得在你这儿躲几天。   阿瑟:等等,你把买螃蟹的人怎么了?   狗:说来话长了,先让我睡上一觉……对了,后来你等了我多久?   阿瑟:什么多久?   狗:就是本打算要聚会的那天晚上。   阿瑟本想说后来我没有再等你了,但是他笑了,他告诉狗,我等了你十八个小时,美妙的十八小时! 狗(1)   让我们退回到聚会之前的那一天,也就是阿瑟背着露营行李奔向阁子楼兴奋地等待狗的那天。   @AM.11:00狗在D市的小平房里张着嘴昏睡,旁边摆着三排空空的朝日啤酒罐,他所在的那张床只有不到1.8米长,确切地说是个废旧的罗汉榻,他的双脚全部都悬空在床外。11:45分,邻居家的腊肠与沙皮杂交狗开始疯狂地嚎叫,狗爬起来,打开窗子喊了三声“花花,你妈逼”,而后不穿内裤地套上了牛仔裤,端起脸盆出门洗漱。   洗漱过后,狗掏出床底的麻袋,把房间里所有的酒瓶子和废掉的稿子装了进去,背着麻袋去了花花家。花花的主人是个收废品的,整个院子里错落有序地堆着纸盒、旧书、旧杂志和瓶瓶罐罐。主人数点着狗带来的废品,50个啤酒罐,六公斤稿纸,一共六元八角。狗把钱揣进后屁兜里,摸着杂交狗花花的头,交流了一番,而后回到自己的房子里收拾行李,在装上了一条牛仔裤和三件衬衫后,他把刚刚完成的小说折叠整齐放在了行李袋里,而后查看去往B市的火车票,下午5:01,确切无疑。   一切准备就绪后,大概午后两点钟,狗从一本破旧的《爱丽丝梦游仙境》中掏出所有未领取的汇款单,去2公里以外的邮局兑换了1350元的钞票。步行回家以后,时间是PM.2:40,距离乘车时间还很远,狗决定去海鲜市场买些螃蟹,临行前,他掐算着时间,确定没有必要背着行李去,于是他把火车票和156元8角现金装进裤兜里出了门。   狗永远想不到,这一出门便永远告别了这里,当他拎着一袋生鲜的螃蟹吹着口哨悠闲地回到家准备取行李的时候,时至PM.3:10分左右,他忽然发现他找不到自己的家了,一大群人围在那里观看着什么。狗从来不看热闹,他误以为自己走错了路,刚要转身离去,只见花花摇着尾巴向他哀号着,于是,他终于意识到出事了。狗用力地扒开人群,一个三十分钟前还可以被称为房子的地方,现在已然成了一个黑灰色的框架立在他的眼前,毋庸置疑,那是狗的居所,被一场大火刚刚吃掉,大火仍在蔓延,缓慢而有序地吞噬着邻居家的废品堆,狗一只手拎着螃蟹,一只手夹着花花,完全傻在了那里。   消防员不到20分钟便将邻居家的火灭掉,警察在人群中寻找失火房屋的主人,邻居凑了上来,大体地说明了情况,狗也被叫了过去,他一边在脑海中反应着失火的原因,一边在心里数点着被烧掉的东西,同时还在回答着警察的问题。 狗(2)   当警察问到他身份证号码时,他毫不犹豫地撒了谎。在同警察和邻居周旋的一个小时内,狗的右手一直放在兜里死死地抓着去往B城的火车票。   警察走了以后,狗的车票还在有效时间内,他本来可以拿着这张车票现在就去寻求阿瑟的帮助,但是,邻居死死地抓着他的手臂,拿着一个计算器不停地在狗身边按来按去,大体算好后,他将计算器上面显示的数字放在狗的眼前。   狗:哥们儿,什么意思?   邻居:火灾是你造成的,我们家院子内的所有财产都要由你赔偿,就这个数。   狗看了看计算器上的数字,又望了望天,而后,眯眯一笑,他说:没问题,你再仔细算算,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屋子里怎么样,有没有被烟熏黑?需要重新粉刷什么的,我想一次性都付清,免得麻烦嘛。   邻居:也对,我去看看。   说着,邻居拿着计算器向自己屋子里走,狗在心理默念了三个数以后,拎起他的螃蟹,以他这一生最癫狂的速度开始逃跑。邻居意识到的时候,狗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被烧毁的房子并不是狗的,他每个月需要支付房主三百五十元租金,居住了不到一年而已。这场火灾需要赔偿的钱财对他来说不是小数目,尤其是在他还没有成名前。邻居的计算器上只不过打上了不到一千元的数字,狗就已经意识到麻烦大了,前提是,他的口袋里只剩下96块8毛钱。(因为买螃蟹花了60元)   5:01的那趟列车自然没有赶上,车票被更换成三天后的另一班,狗拿着崭新的车票看了又看,实在搞不明白,只不过错过了两个钟头就要等上三天才能乘车。   售票员:你晚了两个钟头,不知道现在是黄金周和返校季么?   狗:问题是我家失火了。   售票员摆着一张永远没被老公伺候好的脸对狗说:下一个。   狗当时差点把那袋螃蟹砸到玻璃窗前,但是他忍住了,他把头凑到了玻璃窗前,轻柔地敲了几下窗子,售票员一抬眼睛。   狗微笑地说:哎,干你妈和你小姨,还有你姑姑,惟独,不干你。   而后,他拎着螃蟹悠然地走出了售票厅。   三天后,狗背着28罐啤酒,一袋发臭的螃蟹,和一包只剩三支的灵芝烟终于坐上了开往B城的列车。那@时候,失火房子的主人正在满市地寻找他,他并不害怕,因为身份证早就化成灰了。唯有两件事让他觉得遗憾,第一件是他没有抱走邻居的狗,第二件是那部随着房子一起升天的小说,那是他在创作了两年后,临行前一夜刚刚完成的处女作。 狗(3)   听完这妙趣横生的事件,阿瑟和狗已经喝完了三瓶小二。那时候,阿瑟已然把写信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狗那本烧毁的小说上。   狗:本打算让你当我第一个读者来着。   阿瑟:嗯,我也是这么打算的。   狗:哎,你想听么?   阿瑟看着狗,他带着有些童趣的笑。   狗:整个故事我全都记得住。   阿瑟:我去买酒?   狗:不必了,听着,故事大体是讲述一个垃圾般的人物那可怜巴巴的一生,他从25岁开始写作直到50岁才完成了一部小说,这期间,他一直过着流浪汉般的生活,既没有房子,又没有钱,自然也没有女人,他甚至一次都没有碰过女人,也就是说他是个50岁的老处男,他的名字就叫老处男。老处男在完成了那部小说后,第一件事就是换了25年没有更换过的衣服去找一个名牌作家,那名牌作家是文学界的元老,以帮助有潜力的写作者著称,自己年轻时也写过不少知名的作品,他的名字叫做“那家伙”,总之,老处男去找了那家伙。那家伙非常友好,拿着老处男的小说礼貌地告诉他,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帮助你出版的,于是老处男就回去捡垃圾了,而那家伙整天忙碌着一些沙龙聚会,还有一些演讲之类的东西,把老处男的小说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有一天他在大便的时候,忽然在厕所里发现了老处男的小说,于是翻看了几眼,就是这几眼,让那家伙在厕所里待了一整夜,而且一整夜没提裤子。以那家伙@多年在文学圈里打拼的经验,他认定这本小说将是绝无仅有的、会留存在人类文明史上的巨作,这是一本绝世小说啊!正当他捧着绝世小说以不可言喻的心情幻想着作品未来会获得的荣誉时,老处男敲开了他家的房门,问起了自己的小说,那家伙手里紧紧地攥着绝世小说,看着眼前这个完全不应该得到此荣誉的男人,他说了谎,他对老处男说,你的小说实在不应该被称之为小说,你还是去找点别的职业吧。老处男伤心地流下了眼泪,那家伙好心劝慰着,正当老处男伸出手想要回自己的小说继续捡拾垃圾时,那家伙没有把绝世小说交给老处男,而是从怀里掏出了一叠厚实的现金放在老处男手里,他说,把小说卖给我吧,老处男很惊讶,他说,你不说它根本不是小说么?那家伙摆出一张非常贴心的脸,我不希望看到一个热衷于写作的人过着落魄的生活,拿去吧,小说就留在这里吧。 狗(4)   老处男在面对着自己的小说和一叠厚实的现金时,毫不犹豫地选择拿回自己的小说,他说,你真是这世界上少有的好心人,说完就走了。绝世小说被拿走后,那家伙一直坐立不安,就好像一个世间罕见的宝贝落在了一个完全不懂行的人手中,那家伙思前想后,决定凭借自己的记忆重新仿造那本绝世小说,可是“绝世小说”怎么可能被仿造呢?那必定是世间唯一的一本,无论那家伙怎么书写,用尽多大的心思,都没有办法达到老处男的高度,于是他又开始用尽各种办法从老处男手中骗取小说,等到老处男最终明白那家伙的用意时,他发一通脾气,决定用尽所有办法把自己的小说推出去,而那家伙知道了老处男的心思后,便又利用自己在文学界里的地位处处限制老处男和他那本绝世小说……总之,两个人你进我退你退我进地折腾了整整二十年,二十年间,那家伙再也不出席任何聚会了,他把他曾经的圈子、朋友甚至家人都抛弃掉,几乎每一天睁开眼睛,就要跑到天桥下去找老处男,两个人就这本绝世小说的事情一边散步一边争吵到晚,而后那家伙回到豪宅,老处男回到天桥下各自入睡,第二日周而复始。两个人大概折腾到第二十五个年头,那家伙因为始终得不到绝世小说、也再创造不出自己的小说郁郁而终,临死前他紧紧地握着老处男的左手,而老处男的左手里正握着那本绝世小说。就这样,老处男亲手埋葬了那家伙,为他立了一个简陋的墓碑,墓碑的名牌上为自己空了一个位置,随之殉葬的还有那本绝世小说。接下来就是尾声了,在那家伙死后的几天里,老处男独自回到天@桥下,忽然发觉自己这一生都消耗在墓碑下面埋葬的那两件事物上,前半生是那本绝世小说,后半生是绝世小说和那家伙,想到这些后,75岁高龄的老处男在一个大太阳天走到最繁华的中央大街上当街强奸了一位60岁左右的垃圾婆,而后入狱。   狗叙述完整个故事后,窗外已然灯火阑珊,楼下咖啡馆传来了一曲70年代的老摇滚Roxanne,阿瑟听着音乐沉默了很久,而后抬头对狗说:烧了可惜了。   狗则一副醉态地倒躺在阿瑟的床上:知道么小妞,这会儿我找到了那天失火的原因。   阿瑟侧头看向狗,狗正对着窗外厚厚的云层露出自豪的笑容。   狗说:是上帝想抢在你的前面、先阅读我的小说。   阿瑟想了想,歪着头笑了,他问狗:哎,书的名字是叫“绝世小说”么?   狗愣了一下,奇怪地看着阿瑟:怎么可能呢?我的书叫“朋友”。 信(1)   狗在古街终日寻欢,从街头游荡到巷尾,再从巷尾磨回到街头,除了闲聊、沉默就是闷在阿瑟的小房间里把酒当歌,酣畅淋漓地口出狂言,直到送走了人群嚷嚷的黄金周,送走了那倒霉透顶的本命年,对的,他在古街过完了自己二十四岁的生日,好像一切都折腾完了,这个孑然一身的小伙子终于感觉到浑身发痒了,就像吞过鸦片的人渴望软绵绵的午夜一般,而阿瑟始终拿着大小木块一边雕刻着金丝雀,一边自然地陪伴着他。   狗:小妞,你100天不会疯么?   阿瑟:我已经1000天没了,别再叫我小妞。   狗:那么你已经疯了,可怜的小妞。   阿瑟:爱因斯坦认为,一切被定义的事物都是相对的定义,这个世界没有绝对,别再叫我小妞。   狗:这个世界正是因为没有了绝对才变得像个狗屁,你能找到一个定义是不可动摇的么?爱因斯坦是哲学家,不是科学家,那个老骗子到最后把自己都骗了,小妞。   阿瑟:这就是发展,谁人不是到最后把自己都骗了?别再叫我小妞,你个杂种。   狗:哎,小妞,别再做那些鸟了,看上去像被人点了死穴一样。   阿瑟:好卖,一个月能销售出去四五箱呢,别再@叫我小妞,你个半死不活的奸尸犯!   狗:听着,你要找到能在相对中保持一段时间绝对的东西制作,艺术商品必须起到某种带动作用才能好卖,金丝雀那东西不能在绝对上停留太久,知道么小妞?   阿瑟:什么能在绝对上停留久点?你个杂交兽!   狗:比如一些具有奋斗精神的人,一些改变世界的人。   阿瑟:蔡伦?   狗:那是干什么的?   阿瑟:就造纸的那个,既有奋斗精神又改变了世界。   狗:那个够戗,多少得有些革命精神才行,像列宁,切?格瓦拉,还有玛丽莲?梦露。   阿瑟:等等,玛丽莲?梦露有个毛革命精神?   狗:你不觉得她看起来很有手感吗?   狗挑着眉毛歪嘴一笑,阿瑟舔了舔嘴唇会意地点了点头。   狗:话说回来,你不如就做像吧,老外都会疯了一样买的雕像,这边外国人比中国人还多,我才待这几天看见的洋鬼子就已经可以把整个瑞士装满了。   阿瑟:其实人像没法做的,什么经验都没有。   狗:嘿,难道我有失火经验?文明的到来对人类的平等来说是一种倒退,可人们却正用它来寻求平等。   阿瑟:等等,绕糊涂了!这话谁说的?   狗:前半句是一个美国人说的,叫斯塔夫里阿诺斯,后半句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补充的,叫狗! 信(2)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狗把阿瑟家里所有空白A4打印纸都收拢到一块儿,并随手揣起了阿瑟的英雄牌钢笔,不用说,他是想有个新开始了。   就在狗消磨的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阁子楼已然在迎接崭新的秋景了,叶子再过不到26天就会变成潢色。没有阿瑟的信,中系也没有写信,他们似乎都忙着各自觉得更有意义的事情。   中系每天都会出门,穿着不同的人的不同衣服,好像捡到了哪件就随手披上一样,没有人知道她去哪里,很晚的时候她才回来,同大家简单地交流一番后,走上楼梯,带着疲惫而愉悦的情绪钻进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而后第二天一早又像个运动员一样准时钻出来,继续外出,那架势同当年的木拎着两条金鱼寻找丹顶鹤不相上下。   有一次她连走了三天,清晨的时候才回来,带着一脸的倦容,坐在客厅里的所有成员都试图跟她说些什么,她只管毫无生气地应付着,而后,继续独自走上楼梯。众人议论着这件事情。   园艺师:哎,木,她每天都去哪里?   木:你暗恋她么?   园艺师:我只是问问而已。   木:别想了,你到七十岁的时候也追不到她。   学生从画布里抬起头:老兄,告诉你一句箴言,她喜欢搞艺术的,不喜欢搞园艺的。   园艺师:我……我没有……   学生:艺术和园艺是两种思维,知道么?要是我的话,七十岁的时候八成能够把她追到手,因为我在画画,画,艺术!   夫:屁孩,你七十岁的时候要娶我妻子的,我们立过字据的!   学生:哥,我就是说一个“如果”。   园艺师:喂喂,我不管你们说什么,每个人都有她的低潮期,比如我这盆罂粟花,它在低潮期的时候,连叶子都打卷,我和平常一样地照顾它,程序没有@出现任何错误,但是,它就是打卷了,这是生理周期出现的正常反应,我觉得我们作为共同居住在一起的人应该去帮助她。   吉他手:它一定是母的。   园艺师:什么?   吉他手:我是说,你那盆花一定是母的,只有母的才会有什么生理周期。   众人都笑了,大家喝着茶水继续聊天,忽然听见楼上传来砸门的声音,那声响非常大,众人都站了起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中系快速地从楼梯上奔了下来,带着被人侵犯了的神态:谁干的?   众人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彼此互看着。   吉他手小声地问园艺师:怎么了?   园艺师摇头:生理周期吧……   夫妻之中的夫点头:一定的,母的。   妻推了夫一把,学生没有任何言语,抬头看着中系。 信(3)   中系大喊了一声:到底谁干的!   她狠狠地踢着楼梯的扶手,几根华丽的木栏已经被踢断了,能看出来,尽管造成了如此的破坏,她还在极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那会儿,大家终于知道中系是真的生气了,没有人看见过她这个样子。   中系一步步地走下楼梯,一一看着众人的眼睛,她想从中看到一些痕迹,做过那件事的人一定会留下痕迹,她坚信如此,她徘徊在众人之间,任人们发出任何的问题,却始终不作答。她专注地寻找那一丝痕迹,在一双双无辜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眼睛里,中系捉到一双别致的眼睛,那双眼睛坚定地流露出“他没有做过那件事情”的神态,那是学生的眼睛,他勇敢地和中系对视着。   中系看着学生,什么都没有说,狠狠地踢了他下体一脚。   学生无法忍耐疼痛,翻滚在地板上大叫着,中系就那样盯着他,学生缓缓地爬起来,捂着他的下体,中系再次抬起脚,学生闭起眼睛不打算做任何的反抗,中系放下@脚,确信无疑,就是学生做的。   木送上了一支烟,中系接过,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心态,掐掉烟后,她对学生说:下午就搬出去。   所有人都显得惊讶,除了木。   木一把搂过了学生:我帮你收拾行李。   一起意外的事故,阁子楼内第一个被主人赶走的租客诞生了。自从开放式租赁开始,阁子楼内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人们可以在任何地方领回各种男人或女人,以任何形式发生性关系和破坏,但是,惟独不可以触碰主人和租客的禁区。   人们对于某种物品总是寄予某种特殊的感情,根据个人历史生长环境的不同,被寄托于感情的物品也不同,这些物品被人们统称为“珍贵的东西”。对于“珍贵的东西”,人们总是特别的敏感,也存在着一套特殊的保护方案,这就是所谓的“个人禁区”。   中系的禁区是祖母去世后留下的那张檀木雕花古床,上面悬挂着桃红色的纱幔,那是整栋楼最名贵的家具了,她禁止“没被她允许的人”蹬上那张床;罂粟花是园艺师的禁区,如果有谁背着他浇水施肥,他会从泥土和气味中得知有人那样做了;成堆的唱片是吉他手的禁区,如果缺少了一张,哪怕是他最不喜欢的那一张,他也会当即发现;书架最上方成堆的安全套是夫妻的禁区,不管谁偷拿了其中的一个,他们都会知道……而木,她似乎没有这些东西,也就是说,不管别人怎么对待海明威或者她房间里的其他物品,她都不会为此而发很大的脾气,也不觉得自己被侵犯了,她的禁区归属于另外一种事物,被她称为“去年在马里安巴”。 信(4)   学生因睡了中系的床而被赶走,睡床的原因不明。   这次小事件的爆发显示出了人与人之间微妙的相处关系,阁子楼在当天下午自行分成了两批劝慰团,夫与妻,以及吉他手在学生的房间里一边徘徊一边吸烟,一边比划着说起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情,学生收拾着他凌乱的行李,偶尔停下来,口中不停地说着什么,看似极为激动,每个人都在发言,却不知道说的是不是同一个主旨。这个房间的聒噪与另一个房间的静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另一个房间外,园艺师轻柔委婉地敲着中系的门,好似慵懒的木匠一边做梦一边装订书架,但是,木似乎比他早了一大步,她和中系一直待在房间里,但却只字未提上午的事情,她们只是看着窗外,听着园艺师毫无节奏的敲门声,始终没有打开房门。   同一天的同一时间,在古街的一家自助银行里,阿瑟把刚刚查看完钱数的银行卡交给了狗。   阿瑟:这是我全部的家产。   狗非常地道地用此卡取出了1000元现金,放在了阿瑟手中。   狗:你周转用的,算我头上。   两人握了手后,相互拥抱,阿瑟把自己的行李包交给狗,里面装着那支英雄牌钢笔,半叠打印纸,一块舒肤佳香皂,还有三件T恤衫和两条新内裤。   阿瑟:兄弟,冬天见!   狗拍了拍阿瑟的肩膀,背着行李包扬长而去。阿瑟一个人站在古街慵懒的午后光景中吸了几口烟,碾掉后,转身向咖啡馆走去。   回到房间后,阿瑟拎着竹筐一个个地捡着狗这一个月来喝掉的啤酒瓶子、罐子以及一些花生壳。捡到中途时,他把一摞零散的被洒上啤酒和猪蹄酱汁的废纸扔进了筐内,又扔进两个罐子后,他忽然想起来那些废纸不是它物,正是他花尽一切心思写给中系的那封信,而后,他叉着腰思考了大概两分多钟,没有把信拿出来,而是继续捡拾那些空瓶子。   黄昏时,古街里响起了收垃圾的音乐,每每垃圾车经过的时候都会放那首已然被各种叉车和电动车铃放烂的《致爱丽丝》,大小商铺的售货员一听到这个声音便先后黑着脸拎着黑袋子站在门口等着垃圾车经过,阿瑟捧着堆满啤酒罐的竹筐站在那里排着队,车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在抬了两次手后,最终还是把筐里的东西一并倒了进去。而后,垃圾车继续行驶到下一家,一袋袋被包裹得很好的生活垃圾不停地叠在阿瑟的那封信上,而那封信由于页数太多,又没有被装订好,散得到处都是。 信(5)   阿瑟一直注视着自己的笔迹随着垃圾车越行越远,他把手插进兜里,随口问咖啡馆的老板:垃圾都运到哪里?   老板思考了一下:垃圾站吧。   阿瑟:垃圾站在哪里?   老板:呃……我记得我有次在后巷步行,看见了一个类似于车库的地方,臭气熏天的,很多人都在那里整装垃圾,我估计就是那里吧。   阿瑟:那里美么?   咖啡馆老板非常奇怪地看了阿瑟一眼。阿瑟摸了摸自己的下颚,忽然间意识到了什么,向已经拐出街口的垃圾车狂奔去。   当日的午后,受到了侵犯的中系静坐在祖母的雕花古床上,木就躺在她的身边,彼此没有任何言语,站在外面的园艺师每隔十分钟便有序地敲打二十分钟房门。大概两个小时后,木终于开口。   木:哎,我十四岁的时候看过一次动物世界,就是中央三台的。   中系:哦,动物世界,那东西像电影一样总是有个主角,故事围绕主角真实的命运行进。   木:从前的动@物世界没有故事,只有动物。   中系:你那期讲了什么?   木:斑马。   中系:斑马……我看过成群的鳄鱼在泥水里咀嚼一匹斑马,在那之前,先是由一只鳄鱼咬住斑马的脖子把它溺死在水里,它本来是要渡河躲避什么恶劣气候的。   木:喂喂!停!我说的那只是在非洲草原上撒欢吃草抬头看雨的斑马,不是什么渡河被吃了的。   中系:哦,那你说说看。   木:倒也没什么,就是它摆着尾巴在非洲大草原上吃着草,然后忽然下雨了,那只斑马便抬起头看雨,还张着嘴喝雨。   中系:挺像人类的。   木:对啊,你明白的,我们小时候总喜欢把嘴张向天空喝雨水。   沉默时间,两个人似乎都想象着多年前动物世界里那匹斑马抬头喝雨水的画面,少顷,木再度开口。   木: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寻找一匹斑马成为朋友,只有对待这件事情,我是最认真的,你知道那些数学呀,物理呀,当时还有什么英语课程,甚至课间休息,我都觉得乏味得要命。   中系被木逗笑了,因为她想起了那只丹顶鹤。   木:哎,别笑嘛,你想想看,它(指斑马)认识我,我也认识它,我们可以一起玩,不属于任何一种隶属关系,就是纯粹的友情,我只要一过去,它就撒欢地跑过来和我亲昵,它住的非常遥远,非洲,有成千上万个斑马都泡在里面,包括你说的那只渡河被吃了的,而它就是那万千不同命运的斑马家族成员之一,本来它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斑马,但是我会从遥远的地方渡船,飞机,再渡船,再飞机,再火车汽车的,去看望它,只要我一出现,它一眼就把我认了出来,从万千只斑马中奔跑出来,开始和我撒欢,而我呢,很自然,也一眼就认出它来了,我从那布满防范野生狮子侵犯系统的吉普车上跳下来,不顾一切地向它奔去…… 信(6)   木独自沉浸在遥远的非洲大草原上,这场和事件毫无关系的对话成功地把中系从低落的情绪中拽了出来,两个人这股子怪异的默契已然在她们第一次同谋时便诞生了,就像神秘的双胞胎一般,但奇怪的是她们本身从未意识到这些,此间园艺师第N次的敲门声再度响起,这次加了些节奏,仔细听听还是3/4拍的。   木:你觉得那家伙还会敲多久?   中系:谁知道呢。   木下了床,打开房间的窗子四处察看着,她看见了学生在攀爬到中系房间时留下的脚印,脚印上还带着花园喷水池湿润过的污泥。   木对中系说:走吧。   中系看着木,而后瞬间打起精神,两个人无须任何言语,便同时换上了节日时才穿的华丽盛装,跳出了窗外,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二楼沿着天台延伸的下水管横跨到云梯上向下攀爬着,中系的嘴里叼着在云南购置的手包,木的肩膀上搭着两双不同颜色的高跟鞋。   园艺师的3/4拍敲门声继续着。   那辆刚刚经过古街的垃圾车,播放着几近走调的《致爱丽丝》、打着双闪停靠在大街边,司机和一个工作人员皱着眉头看着阿瑟。阿瑟大口喘着粗气,揉着因为敲打后车箱而弄疼了的手。   垃圾车司机:你跑的挺快么?   阿瑟:我的结婚戒指在这里。   垃圾车司机:什么?干吗把戒指扔了?   阿瑟:本来打算离婚来着,我上去行么?   垃圾车司机看时间,大概是要下班了:哪包是你的呀?   阿瑟蹦了上去:我没用过袋子。   垃圾车司机摇着头,看着阿瑟站在垃圾袋中收集着他那些已然不知道被什么汁水染掉的信件。   阿瑟:哎,老兄,你能不能把音乐停了?   垃圾车司机:什么?   阿瑟:就是这个……(跟着哼哼)   垃圾车司机:不行,罚款。   阿瑟:好吧。   他继续收集。大概不到五分钟,在把所有垃圾翻个底朝天后,确定没有遗漏任何一张纸,阿瑟才从垃圾车里蹦出来。   阿瑟:给您添麻烦了。   垃圾车司机看着阿瑟手中的一叠废纸:戒指找到了?   阿瑟:没有,八成还得离。   垃圾车司机:何必那么冲动么,哎,做到这份上了也够了。   垃圾车司机拍了拍阿瑟肩膀,以示安慰。阿瑟点点头道了个谢,捧着他百受蹂躏的@信件转身离去,致爱丽丝的音乐在其耳边渐行渐弱。 信(7)   同一时间,华丽着装的中系和木刚刚钻进古街的一家酒馆点上两杯法产香槟,对着来往的男人频频微笑,一个拿着照相机的外国人坐了过去,为木点燃香烟,中系则从服务生那里要来点单的记录本和一支蓝色油笔,开始书写给阿瑟的第一封信。   这一次,他们虽然同在古街,同样都针对着“信”做文章,但是并未像从前那样轻易地碰撞上。   大概三天后,中系驾驶着切诺基驮着学生那可怜巴巴的行李,和几乎装满了大半个车的素描画,独自送他去了城里的火车站。两个人一路都没有说话,直到上火车前,两个人在候车室里吃面包的时候,学生忍不住打破了沉默。   学生:主,你在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坚信不移的东西?   中系不理会学生,静静地吃@着面包。   学生:你还记得吉他手说我们中国人不是100%的那段话?   中系瞥了他一眼,不言语。   学生:我小时候相信一堆虫子能活在苹果梨中,和和乐乐地过日子,然后我就画出一幅画,虫子奶奶,虫子爸爸和妈妈,还有虫子儿子,在苹果梨里开心地用餐,其中一个虫子还拿着小刀像刮肉一样,切梨核,我把画拿给奶奶看,奶奶特别开心,拿着画到处给别人看,还带我去小公园拿给长椅上的陌生老爷爷看,不停告诉别人,我孙子画的,之后,我爸就送我去学习绘画了。   中系仍旧没搭腔。   学生:我奶奶给我削铅笔,洗橡皮,每天三支,坚持了很多年,我一直没往心里去,当做应该的,有一天,我画完画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奶奶不见了,桌子上放着削好的三支铅笔,还有用手绢包的七百块零钱,我父母,把奶奶送到养老院去了,就在山那边,叫家和。   中系愣了一下,她扭头看了看学生。   学生:夫妻当年就在家和养老院工作,他们一起照顾我奶奶,拿着一样的薪资,却对奶奶特别热心,过年过节,包个饺子第一个给我奶奶端来,我上高中的时候经常背着画筒逃课去看奶奶,奶奶每次见到我都笑呵呵的,把我的画给她的老同伴们看,还是那句话,我孙子画的,后来,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除了意识清醒,身子都动不了了,有一次,我奶奶尿在了床上,妻给她换裤子,她把奶奶的裤子全脱下来,让我抱着奶奶的上身,奶奶就在我面前光溜溜的露着下体,什么都能看见,我努力地想不去看,但是我控制不了自己……等我再看奶奶的时候,才发现奶奶一直看着我,为了让她好过点,就摸着她的头,给她顺顺,结果,奶奶哭了……你见过老人哭么?该死,想吸烟了。 信(8)   中系看着学生,他们同时摸了摸兜,都没有带烟。   学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奶奶当年一直想要死在自己的床上,我父母却连这点小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她,最后,她死在了家和养老院,靠窗的那张床上,你知道那个床什么样?硬得像个棺材,脏得像奶娃娃的尿布,我奶奶就死在那张床上,死的时候还留下一滩不知是屎是尿的东西。   学生咬着嘴唇,他看着中系,缓缓开口:我相信天堂、地狱,还有轮回,对不起,睡了你祖母的床,那张床很香。   听着学生说的一系列话,中系仔细地看了看他的那张脸,一年时间,她从未看清他长什么样子,那会儿她才发现这孩子长得很标致,不像生来就带着邪念的人,她不仅原谅了他,而且,还深深地懊悔自己把他赶走了,她甚至忘记了,这个眉清目秀的孩子睡了她挚爱的人的床,相当于睡了她的信念,而他,这个孩子已经变得无家可归,却仍旧记得自己的奶奶没有被很好的送终。那么,一个问题,这个世界上究竟有什么事情是完全不可以原谅的呢?原谅与不原谅之间是否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界限?   中系刹那间觉得,一切都是不可理喻的,那条界限也一样。   中系:你高中还是大学?   学生:高中没毕业。   中系:离家出走?   学生:嗯。   中系:花谁的钱?   学生:偷了家里的存折,全取出来了。   中系:回家看看吧,总不能漂泊一辈子吧?   学生:除非我快死了,梵高照着镜子拿自己当模特画画,毕加索呢,他因为最好的朋友打碎了两个鸡蛋、掉了一根香肠大打出手,画者不落魄,难以成为家。   中系沉默了一会儿,她笑了,一把搂过学生的头,把他的头发搓得乱蓬蓬的,抓着他的耳朵使劲的揪着。   中系:你个死孩子!睡我的床,一辈子鸡鸡不会撒尿!   学生吱哇地叫着,躲避着中系的袭击,这时,火车站里开始报时,学生的那班列车已经到站了,中系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钱,说是退给他的租金,学生拒绝了多次后终于收下。   当候车厅的栏杆前只剩下学生一位未检票的乘客时,他带着孩子般愉悦的表情趴在中系耳边说:主,我偷拿了夫妻的安全套,就在睡你床那天晚上,估计他们这两天都没干那事,要么很快就会发现的。   中系看着学生,缓缓地开口:你还干了些什么?   学生:没有了。   学生说完把一个未开封的安全套放在中系手里@,背着行李托着他厚重的画,走向了检票口。 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聚会(1)   中系始终没有收到任何一封信件,却已经写了二十一封信。   此前,也就是中系频频外出、狗和阿瑟闷在房间里不停喝啤酒的那段日子,中系总是一大早就起床,随意地套上一件衣裳便开着切诺基迎着上班的人流到古街上兜圈子,原因很简单,她希望能够通过一次偶遇再见到阿瑟,她已经想好了偶遇时说的话,比如,嘿,真巧,你也在这,或者,真巧,我正好过来怎样怎样,总之是“真巧”两个字加上她自编的在古街晃来晃去的理由。但她始终没有见到阿瑟,也许见到过发飙的狗,他们当时并不认识,所以也没有交集。直到有那么一天中系终于捺不住性子,决定不吃不喝整整盯着那条街三天三夜,她认为一个人再能闷,也不可能在房间里闷上三天三夜,尤其是一个正值年少青春的男人,在此期间,她从未怀疑过阿瑟留下的地址有错误,而这三天,正是学生睡她床的时间。   送走学生后,中系再也不外出了,她拒绝任何一次离开自己那张宝贵的床的机会,她觉得寻找阿瑟和自己的床被睡了之间有一种诡异@的联系,就好像命运之中冥冥注定了什么启示,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木,而木由于在细致地安排着自己秋日的旅行没有太上心这件事,她只管重复着“老天爷在告诉你,他把你给强奸了”这句话。   木很快便拖着行李箱去南下旅行了,临走时还不忘告诉中系,不要再给那个强奸犯写信了。至此,阁子楼里只剩下四个人和一只猫,这批有含金量的租客已经居住到近一年了,但奇怪的是,气氛大大不同于刚入住的时候,尤其是学生走后的那段日子,夫与妻房间里的吵嘴声和声都不见了,吉他手和园艺师偶尔会混在一起嘻哈打屁,但从未大声或者放肆地喧哗过,阁子楼里只缺了两个人,却少了很多声音,人们不再往客厅和天台里聚了,星期六的时候,已经不再播放佛教音乐了。   从秋天到第二年春节,中系前后写了四十五封信给阿瑟,因为地址不详,每一封信都有着同一个街道名称和不同的门牌号码。那年的春节,园艺师和夫妻都回老家探亲去了,木没有回来,阁子楼里只剩下吉他手和中系两个人,他们煮了饺子还放了烟花,烟火点燃的那一刻,吉他手抬着头看着天空,欢腾地嚎叫了一番,独自舞蹈着。非洲人似乎打生下来就会跳舞,那是一个更加贴近自然的人种,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发出人类原始的鸣叫声。中系吸着烟,微笑地看着吉他手独自撒欢儿,而后,忽然间,吉他手沉默了下来,他呆呆地看着天空,想着什么,流下了眼泪,那一刻,他对中系说,他打算离开了。 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聚会(2)   听到那句话后,中系很是惊讶,手中的烟瞬间落地,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嗅着火药烧尽的气味、看着空洞的夜空,此前华丽丽绽放的烟花已然散尽,夜空中没有留下任何逝去的痕迹。   吉他手并没有很快离去,他整天沉溺在自己成堆的CD中,一边分类,一边重新再听一遍他喜欢过的曲子,样子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春天刚刚来临,木病殃殃地拖着她的行李箱归来了,木的这次远行时间特别长,从上一年的年秋天开始,中途回到家乡过了十几天的年,又像被什么吸引着一般再次远行,直到春天。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的确是自己回来的,把行李扔在阁子楼的大门口昏睡不醒,起初人们认为这家伙一定是从青海徒步去了墨脱,一般长时间徒步的人回到家中第一件事情就是在地板上睡觉,但是,园艺师说墨脱一年只在稀有的时间段开放,木远行的那段时间并不切合。   人们妄自猜测着,木只管睡觉,即便醒了,也是处于毫无意识的晕眩状态。阁子楼里的人在三天后终于确定这家伙病了,人们轮流地照料着她,园艺师用下班时间为她读报纸、打点滴(那之前园艺师在鸟岛找到了一份园艺工作),吉他手骑着摩托车去很远的高级市场里买了一些饼干和柿子@,夫妻吃了她床头的即将烂掉的水果,还从遥远的老家给她请了一位跳大神的巫师,据说在他们的村子里巫师是最繁忙的人,而中系从未离开过她的病床并且她总是趁着木昏迷的时候喂她一些流食。   每隔一段时间中系便摸着木的额头,察觉着她体温的变化,无聊的时候,还会看着木的脸,细数她脸上淡淡的雀斑,因为皮肤异常的白皙,木脸上那些雀斑成了最完美的点缀。有时候,中系也会借回忆打发时间,或者干脆就靠在木的床上给阿瑟写信,尽管她知道,一旦木醒来,就会夺走她的笔,大叫“不要再给那个强奸犯写信了”。   木大概昏迷了近半个月,清明节的那天忽然清醒了过来,整个人像没生过病一样。睁开眼睛的一刻,她看见了中系,中系正在帮她修理指甲,木看着中系一点点地摩擦着她的指甲,用园艺师偷来的粉红色花瓣滋润着她的指肚,那一刻,她扑哧笑了,就好像中系做了什么滑稽的事情。   看见木醒来后,中系冲泡好一碗藕粉,那是吉他手从高级市场买来的,据说是给无法咀嚼的婴儿食用的,她一口一口地喂木吃下藕粉,木异常饥饿,她要了更多的食物,特别是肉。   为了木的胃着想,中系禁止她吃更多的食物,让她靠在松软的枕头上。木乖乖地靠在那里,同中系对视了好一会儿,这些天来,中系已经适应了木的昏迷,一瞬间,这家伙又成了一个大活人,让她措手不及,一下子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了,她继续帮木打磨剩余的指甲。 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聚会(3)   木有好多话要跟中系说,她想说说她的旅程,说说那些新鲜事,她遇到的人们,她崭新的决定,但是她发现,要把这一切有始有终地叙述下去简直太繁长了,于是,她只说了自己那崭新的决定。   木:系,我要去日本了。   中系看着木,她觉得她是在说迷糊话,以为木还在昏迷中。   中系:打算什么时候去呢?   木微笑着:跟所有人告别后。   中系:是么,那你打算怎样告别?   木想了想:有一场大大的聚会,所有的人,认识的,不认识的,有感情的,有过节的,他们都会参加,还有我们,阁子楼的所有人……哎,系,这回可是真的聚会了。   中系没有问木任何话,她抬起头,有些惊讶地看着她。   木精神地看了看窗外的好天气,而后,转头对中系说:祝福我。   那一瞬间,中系终于知道木是认真的,她久久地注视木,无法说出一个字。   大概在夏初,木成功地拿到去日本签证后,果真安排了一次大大的聚会,她把地点定在了阁子楼的花园里,围绕着水母七星的墓碑。   本该是一次离别,但阁子楼里的人却因为这场聚会再次变得活跃起来,一些人将花园里的每一盏灯换上了新的灯泡,另一些人提前一个星期随着木张罗这次聚会,酒水单,食物清单,宴请名单,夜晚的时候,大家再次聚在天台上吸烟、喝酒、跳舞,欢实地讲起故事,他们一个个,就好像期待儿时班级里举行元旦联欢会一样,欢声笑语地畅谈着。   中系参加过无数次大大小小聚会,有主题的,无主题的,甚至还有一些所谓的大学同学聚集到一起看望老师的聚会,人们除了攀比彼此现在的职业,就是问起彼此的婚姻状况,看起来更像是认识的人凑在一起吃顿饭之类的。这些聚会从未引起过她的兴致,她总是埋在一大群人中秘密地厌倦着,在她此前的人生中,只有两次聚会很特别,一次是阁子楼里迎来的家庭聚会,所有和她沾血缘关系的人都聚集在阁子楼里,大概二三十号人,祖母@为大家蒸了整整一锅年糕,还开了藏了多年的茅台酒,另一次,就是阿瑟准备的那场夭折的聚会,她曾深深地期待过那场狂欢,尽管那次聚会并没有多少人。   木的聚会非常庞大,光是宴请名单就长到让人眼花缭乱,幸好阁子楼有个大花园,否则单是一栋别墅可装不下这么大的队伍。中系从不知道木竟然有这么多朋友,她异常想知道每个人都是如何被木认识的,排列名字的时候,她指了其中一个比较有特点的人,问木,亲爱的,这个人是谁?   木:他呀,我妈妈以前同事的孩子。   中系:他是你朋友?   木:不是,但是相过亲。   从这个人的出席来看,这将是一次相当诡异的聚会。中系相信,前来的人们彼此都不会认识,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有那么些个瞬间木像不知道在哪个轨迹飘游的星星一样在他们的生活中闪烁了几下。 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聚会(4)   @不管怎样,为了让木的这次“告别聚会”办得圆满些,中系拿出了一叠厚实的人民币,她要求吉他手去大商场里购买整箱的龙舌兰、威士忌、上等的白葡萄酒,外加整箱的柠檬、苏打水和橙汁。她嘱咐他,什么都要买最好的。吉他手拿着那一叠人民币,他瞪大了眼睛,他询问中系,为何你总是这样有钱,她把购物单和钞票塞进他的衬衫里,并告诉他“天下没有免费的晚宴”。   吉他手极其难以理解,能随时拿出这么些钞票的人竟然是一个什么都不用做的年轻姑娘,她不用为生活奔波,不用为吃饭耗费脑细胞,甚至不用靠自己的美貌诱惑男人兜里的钞票,这个只凭着一套大房子便应有尽有的瘦弱女人,让一个健壮的黑人小伙子怨叹天下不公。其实这很正常,几乎每一个在中国生活的外国人都无法理解中国的房产和土地对于个人的作用,这是不同的文明发展所带来的鸿沟。在简明扼要地对中系对生活表示了不满后,吉他手拿着钞票骑着三人摩托车上了山路。   在中国生活的这些年,吉他手花的始终是他仅有的老底——外祖父死后分到他手里的那一点点可怜巴巴的遗产,他总会为了赚更多的钱,而花销更大。他不懂得经营店铺,曾经开过CD店,却因为太爱那些唱片舍不得出售而关门大吉;他也在酒馆里演出过,但是,别人都希望他能打一手漂亮的非洲鼓,而不是弹所有人都会弹奏的吉他,况且,他的声音太精致了,既没有黑人爵士手的味道,也没有黑人说唱的腔调,酒吧里的人说他是黑皮香蕉,他愤怒地离开;他也在城市里居住过,但是那些在午夜穿行的女人不停地和他搭讪,钻进他的被窝后,便让他带她们去外国生活。他简直厌烦死这一切了,不停地酗酒,吸烟,想要从中理解到生活的智慧,要知道在中国生活不好的外国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即便是只懂得冒险的北欧人也能够通过倒卖A货生活得惬意,很不幸,吉他手做什么什么不成,他就是稀有的落魄的外国人之一。   尽管经历坎坷,吉他手却一直很奋进,而且从未停歇过,他深深记得母亲的那些话:“贝利,你这么会唱歌,完全是因为我们家的辣椒”,“我们的家辣椒是全世界最辣的,竟然只有你和我知道这件事”……所以,他将来会有那么一块地,用来种植全世界最辣的辣椒,或者没有地也行,参加吃辣椒比赛混进吉尼斯,在电视节目上告诉世人“我母亲种了一种极品辣椒,我就是吃那种辣椒成为冠军的”……为了这个目标,吉他手精心地练习吉他,卖唱谋生,除了自己的声音他没有任何觉得骄傲的地方,除了音乐与种植辣椒,他几乎什么都不懂,他游历了很多国家收集一些他觉得会很值钱的音乐、唱片,幻想着一口气把他的收藏品卖给一个识货的人,然后拿着钱在老家买块上等的地,但他一张都没卖出去,几乎每一张唱片都有着他心酸和喜悦的回忆,渐渐的已经成为他无法割舍的家产了。 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聚会(5)   早期的时候,游历了些许国家的吉他手觉得自己未来一定是个音乐家,觉得自家的辣椒总有一天会因他而流遍世界各地,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但后来,他走了太多地方,到了美国,到了墨西哥,到了印度和中国,他才发现,他的声音也就那么回事,而辣椒呢,印度有一种辣椒可以把人辣死,是真的由于过辣而导致死亡,墨西哥有一种辣椒也可以让人瞬间腹泻,他家的辣椒仅仅是这个世界众多辣椒的一种,是他的诗人父亲离开后,伴随他们母子在南非干热的小房间里一首秘密而悠远的童谣罢了。那些,都仅仅是个梦想,而他唯一能为梦想做的事情就是坐在不同国家的不同酒馆里用白人的声调嚎上几句,拿着零碎的现金,对着不同的人说起家里的辣椒会将人辣成什么样,你会流眼泪,连续吃上十个还会放屁,腹泻……直到有一天,完完整整听过辣椒故事的木坐在他的身边提起了阁子楼,吉他手完全听呆了。   吉他手:你说那里可以休息?rest?   木:sure!完完全全地休息下来,veryrest!   让一个打算堕落的人去堕落,就是毁灭他,让一个没打算堕落的人去堕落,就是拯救他,木把差点贩卖大麻的吉他手从酒桌上拖到了阁子楼,不小心放了一张佛教音乐的唱片,吉他手眩晕地看着天花板,觉得一切是那么的松软,他休息了下来。   现在,他已然休息了一年多,在午后的阁楼顶独自擦唱片的时候,他曾没日没夜地思考一个问题:此前的自己努力上进,有些许收入,但花的远比赚的多,而且非常的疲惫;现在的自己,虽然身心健康,花销不多,但却没有任何收入;也就是说,同样的时间里,不管他怎么活着,他始终都在支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真正损耗的不是金钱,而是一些钱以外的、很关键的东西,无论是奋斗还是停滞,总有那么一样东西在以生命的速度、偷偷地流逝着。   可是,不管他擦亮了多少唱片,听了多少过去的歌,却始终找不到那流逝的东西,哪怕只是一点点痕迹……而今,这个骑着三人机车奔驰在蛇形公路上的黑人小伙子停止了思考,因为有一场大大的聚会,他所要做的只是愉悦地把成箱的酒水从外面的世界搬进他的国度里,和一群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把它们喝掉。   聚会大概准备了三天,阁子楼的人齐心合力地把整个草坪布置得非常华丽,丰富的食物、水果、酒,以及整条整条的高档香烟被摆在草地上,好像一场盛大的婚礼一般,大家坐在客厅的沙发里安静地等待夜晚降临,@那个时候,木邀请的朋友会出现,人们会让木的别离变得华光溢彩,这一切异常明显地表现在木的眼神中,这将是有史以来最实至名归的聚会。   木对每一个人说:亲爱的朋友,要尽情地享受这个夜晚,我敢保证它是你这辈子最难忘的。   众人:当然,这是我们的聚会。 去年在马里安巴(1)   聚会在当夜八点开始,木宴请的人基本上都到全了,她邀请了所有与她有过关系的和正在有关系的人,男男女女,上至老,下至小,其中有部分名门子弟,开着玛莎拉蒂或者宾利直接停进花园里,还有部分中年以上的客人,一位年过七旬的老者,一些穷小子穿着怪异的服装,甚至还有一个流浪汉,切切实实的流浪汉,因为他不停地穿梭在花园里等着收瓶子,不知道他是就近嗅到味儿过来的,还是果真是木的朋友……   正像中系预料的那样,大家彼此都不认识,各种层次的人聚集在灯火通明的花园@里,形成了一道令人诧异的风景,而聚会的主人——木,她则穿着白色的晚礼服端着酒杯,赤着双脚踩在草坪上,异常和谐地招待着每一位来客。   人们喝着酒,彼此尴尬地聊天,有些很快能够融进气氛的人会自行组成圈子玩一些游戏,而有些生性内向的人不知道说些什么,便来回在花园里踱步,看看风景独自感受郊外上好的空气。   阁子楼的租客们显示出了聚会主办方的殷勤,吉他手一边喝着酒一边为来客演奏吉他,就好像他是雇来演出的外国艺人;园艺师则成了十足的服务生,尽管他总是告诉让他拿酒的人他是木的朋友;夫妻一边吃着自己的,一边对各路陌生人发出进食的邀请;偶尔也能看见海明威窜来窜去,它是地道的所有来宾的宠物,脖子上套着一个粉红色的荧光带,向每个陌生人索取喜爱;而中系,她一直坐在水母七星的墓碑旁,眯着猫一般的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幕,既像菲茨杰拉德书中那位孤独的盖茨比,又像亚当?斯密所揭露的看不见的手。   接近午夜零点的时候,这场海纳了各种风格的聚会仍旧在继续,没有一个人离席,即便是最无聊的人。木看着时间,晃晃悠悠地从房间里取出了两样东西,在午夜钟声敲响的时候站在了一张铺着白布的餐桌上,她向人们呼喊,收集所有人的注意力,整个草坪瞬间安静了下来,这场面同约翰?列农当年做反战演讲有一拼。   木举着手中的两样东西,开始发言:现在我要把你们所有人,介绍给所有人!   是的,聚会都要结束了,她却开始想介绍大家认识了,难道她喝多了?恰恰相反,她预谋着这一时刻已经很久了。   木:在介绍你们之前,我先介绍我的两个伴侣,这个是彭浩翔,这个是卡路里,向大家问好。 去年在马里安巴(2)   她举起手中的东西,左手是彭浩翔导演的大照片,右手是一个带着豹纹的电动,随后,她走下最高点,拉过一个穿得像中年人似的年轻男子。   木:这位,是我妈妈当年给我介绍的相亲对象,他虽然穿@得土了点,但人品非常好,可惜当时我并没有结婚的念头。   木放开相亲男,拉过一个极为普通的男孩:这位是我初二交的第一个男朋友,我的初吻给他了,那初吻太恶心了,我当场就吐了,你记得吧?   普通男点了点头。木放开普通男,又在人群中拉过一个打扮得极为怪异的男孩:这个是试图和我第一次发生关系的男人,他要求我给他,说是保护我的处女之身,我给他了。   怪异男的脸瞬间红了,木完全不顾对方的感受,她放开怪异男,又在人群中拉过来开着宾利车来的男人:这个,是我第一次发生关系的男人,三个月后他就把我甩了,然后给了我不少钱,数目想不起来了,为此我在鼓浪屿有了自己的店铺,衣食无忧。   宾利男摇头笑着,紧接着,木在人群中找了半圈发现了流浪汉,她一把搂过了流浪汉,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样,两个人的着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木:这位瓶子先生是唯一一个给予我却从未在我身上索取的人,当年他给了我一块钱,我买了一张公交车票。   瓶子先生有些不适应被众人盯着,他贼溜溜的眼神简直让人无从幻想他的恩惠,不知道当年他哪根筋错了,给了木一块钱。就在所有人试图弄明白木在做什么的时候,木拉过了唯一的一位几乎年过七旬的老宾客。   木:这一位备受尊敬的老爷爷,他给了我大学暑期实习的第一份工作,是个不错的唱片经济公司,那时候我还是个小丫头片子。   老人温暖而含蓄地微笑着。   木:不过,后期我跟随他去天津开夜总会的时候,他把我骗进了卧室,还帮我剪了阴毛,当天晚上我便收拾行李逃跑了,还拐走了他的司机。   老人,不,应该叫阴毛先生,他一脸的惊讶,众人有的笑开了花,有的低声议论着,至此木的一长串的介绍彻底拉开了序幕,她拉着所有宴请的宾客,对每个人用不到三句话简短有序地介绍着,涉及了几乎所有她二十几年来经历的那些肮脏的、美好的、秘密的、不为人知的事情。   看起来和蔼的人未见得就是善良的,而看起来怪异的、或者孤傲的,未见得就是邪恶的,这一点从木这些年的经历中就能看出,木句句属实,因为在场的人没有一个有底气来反驳她的。 去年在马里安巴(3)   同木有过关系的男人有十六个,加上彭浩翔导演的照片和名为卡路里的豹纹自慰器(此为性幻想对象和自慰工具),一共十八个,而同木正在交往的人有五个,所谓的正在交往,就是同时与这五个人一起恋爱,五个之中有一个是女人。   木做了相当长时间的发言,通过各种人把她二十几年的人生经历毫无遮掩地呈现出来,这场发言本应出现更大惊喜,但是,有人愤然离去了,有人大打出手了,尤其是介绍到正在谈恋爱的那五个人,其中的两个男人此前还搂脖抱腰地要在回去之后合伙做点什么,在知道了彼此的身份后,几乎一言不发地大打出手,而木恋爱的那个女人,趴在了木恋爱的男人身上哭得死去活来,不停地说着什么……   场面由此变得一团混乱,不知道谁在打谁,也不知道谁维护了道德揍了阴毛先生,宾利车的@报警铃不停地响着,宾利男用尽全身的力气拿着一瓶龙舌兰挥舞,捍卫着自己的爱车,吉他手横抱着园艺师沿着草坪嚎叫着兜圈子,夫与妻一边喝酒吃肉,一边微笑着观战,海明威坐在他们的腿上一点点地舔着一瓶歪倒的橙汁,而此刻,木已经拉着中系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午夜的天台上,星光璀璨,一轮满月自行洒落着暗蓝色的光影,棕色皮质沙发里窝着两个有些瘦弱但不失妖娆的女人,一个是中系,另一个便是木。她们在做些什么?远处的花园里灯火异样通明,被距离缩小的人们像甲虫一样移动着,她们看着眼前的风景,仅仅只是看着。   中系:如果有一天,你爱上了我的新郎怎么办?   木:我会和你商量要不要把新郎让给我。   中系:那如果我的新郎爱上了你怎么办?   木:我会劝他和你商量要不要把他给我。   中系:那要是结完婚后,他爱上了你怎么办?   木奇怪地看了中系一眼:那就和他离婚。   中系:离婚应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吧?   木:看起来似乎很重要,不过离了也就那么回事,其他的事情也都差不多这样啦,你看,人生种种的大事,结婚,死人,总归都是看起来重要,实际上经历了也就那么回事。   中系:会是这样?   木思考了一下: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沉默。中系再度开口。   中系:哎,那些可都是真的发生过?   木:你是说什么?   中系:你的宴请名单啊。   木:哦,是真的,绝对真实,绝对是不对水的纯苏格兰威士忌。 去年在马里安巴(4)   中系笑了:如果我是做过那些事的人,今晚绝对不到场。   木:你一定会到场的,我在和他们分开的时候表现出永远不记前嫌的样子,相当的友好,你知道吧,我对他们笑,而且过年过节有保持联系,就好像在告诉他们那些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如果你们愿意,我们可以继续相互索取,至于我不愿意的事,没有人知道,你们也忘了吧。   中系:既然如此,又何必抖出来?   木:哦,这个么,不想再把它们当成秘密了。   中系:就这些?   木:当然不是,不过已经发生了,不是么?亲爱的,这是一个礼物。   中系:礼物?   木:嗯,我给你的。   之后两个人再度沉默,中系思考了一段时间木的话。   木打断了她:哎,你知道什么是去年在马里安巴么?   中系:一个人,你当时是这么说的。   木笑了:有一天一个女人到了一间疗养院,然后她遇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男人告诉她去年在马里安巴与她约定今年一道私奔,但是女人从来没有去过马里安巴,她也并不认识眼前这个男人,所以,她完全不相信他,但是,男人并没有放弃,他坚持让女人相信那些发生在过去的事情,每天每夜,每个细节,不停地在女人的耳边诉说,他坚定地要让女人认领这些从未有过的回忆……你知道最后发生了什么?   木望着遥远的星际,露出谜一样的笑容。   木:女人相信了他的话,她真的相信了,所有的,最后她与他一道私奔了……我们成天忙着改变未来,偶尔也会嚼一下回忆,但是,你听说过回忆可以被更改么?   中系思考着木的话,她没有回答。   木:这就是去年在马里安巴啊!   聚会后的第二天,木便走了,义无反顾地去了日本。中系始终没有打听这其中的原因,但她祝福了木,并保留了木的房间和海明威。   聚会那夜留下了不少墨西哥上等龙舌兰,还有苏格兰威士忌,中系每日都会对上橙汁喝上几杯,吉他手偶尔会来蹭点酒喝,以为中系弹奏《加州旅馆》和《寂寞之声》抵消酒钱,园艺师帮助中系在阁子楼门前建了一个红色的拉门邮箱,作为回报,中系让他住进了学生的房间,那间房子墙壁上镶嵌着塑料的黑水晶,门上还贴满了在后山采集的植物标本,比他原来的房间要华丽些许,园艺师很开心。   留在阁子楼的居民始终没有爆料自己离开的日期,仍旧像从前一样带着各自的情调和忧愁生活着,但是,每当午后来临,总会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沉默侵入,每一名成员似乎都察觉到了什@么,大家什么都没有说,阁子楼发生了不可言喻的变化,中系的话越来越少了,她每天都会去查看红色邮箱,始终没有见到过阿瑟的信件。 刻格瓦拉的小子(1)   之前的那年春节,也就是在阁子楼风云突变之前,阿瑟并没有回老家,狗前后给他传过两条短信,一条是问他春节是否回家,另一条提到了吃烧烤的事情,狗没有提起还钱的事情,阿瑟也没有询问;母亲前后来过两次电话,第一个电话是提醒他要在下雪天购买鸡蛋,因为雪下来以后,鸡都不愿下蛋,蛋的价格会飞涨,第二个电话是大年三十晚上打来的,母亲问他有没有穿新衣服,阿瑟忘记购买了,只能应付着说穿了,母亲问他怎么过的年,他说,一个人,接了不少活。   事实上,他说谎了。   当时阿瑟的身边还陪伴着一个来自上海的女人,那女人比她大六岁,来的非常突然,大概在狗走后不足三天的时间里,拎着一个巨大的花布包出现在古街的咖啡馆前,正是她的到来与滞留打破了阿瑟所有的计划,那些计划包括完成他给中系的信件,或者不写信也行,有必要和中系正式地谈些什么,在帐篷之夜后,给彼此一个交代……   女人是在阿瑟十四岁旅行时相识的,当时她并没有@告诉他名字,他就随口叫了她“上海”。   简单地说下上海,她与阿瑟的交集非常少,但每一次都很“致命”。认识上海那年,阿瑟第一次独自旅行,他预谋了很久,在学校里偷抢拐骗了500块钱,跟小飞侠(看潢色录影时被命令打苍蝇的那个男孩)在学校里租赁潢色书刊和VCD又赚了200块钱,分给了小飞侠30块钱,他手里一共有了670块钱,外加上平时省下来的饭费,凑足了800块,没同家人打一声招呼,在暑假的第一天就买票上路了,当时他对外面世界的兴趣并不大,但上路这件事让他很兴奋。   那次旅途很漫长,需要三天两夜,除了在卧铺上趴着看小说,阿瑟最长待的地方就是车厢的连接处,那里虽然有些脏乱,但空间宽阔,而且会清晰地听见轮子摩擦铁轨的声音。他喜欢那里,喜欢靠在那儿的窗边吃方便面、吸烟、看风景,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坐在鼓鼓囊囊的垃圾袋上。他就是在那个地方与上海相识的,简单聊上几句,或者沉默地消磨掉一个时辰,漫长的旅途让他们不停地在那里相遇,再相遇,上海一边捧着书一边抽着烟,一边调侃着阿瑟,阿瑟则一边吃着泡面一边看着风景,一边观察着上海。晚上的时候,列车按时熄灯,上海爬到了阿瑟所在的中铺上,咬了咬他的耳朵,随后,他的皮带就开了。   火车中铺那一晚是阿瑟的第一次,别忘了,他当时只有十四岁,上海在知道这些以后,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惊讶,她仅仅是吸了几口烟,继续聊起她手里捧着的那本书——《基督山伯爵》。而后,第二夜,阿瑟在火车简陋的厕所里清洁了一下身子,干净地躺在中铺上等着上海,他琢磨着,她肯定会在十点以后爬上来。当时,他与上海的铺位隔得挺远,大概要跨过三个隔段,列车熄灯后,阿瑟翻来覆去地等待着,试图听见遥远的隔段里女人下地穿鞋的声音,可是,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听见暗夜里沉重的车轮摩擦在铁轨上的声音,还有窗外一片片没有光亮的风景,直到晃晃荡荡地睡着了。 刻格瓦拉的小子(2)   那天晚上,上海没过来。清晨的时候,他爬起来去连接处吸烟,遇见了上海,她正叼着烟冲泡着速溶咖啡,她热情地和他打着招呼。   上海:早啊,小子!   阿瑟要了根烟,吸上第一口后,有些难为情地开口。   阿瑟:那个……昨天……   上海笑着,趴在他耳边低声地说:昨天你很棒。   说完,端着咖啡坐在连接处的垃圾袋上看着风景,美滋滋地喝了起来。   阿瑟挠着头,平静地吸着烟:你确定,是我……很棒?   上海咯咯地笑着:小子,动物生下来就会跑,这是天性。   忽然间,阿瑟反应了过来,他一边咬着牙,一边点着头,一边四处巡视着,到底哪个乌龟王八蛋昨天上了上海的铺子。   之后不久,列车驶进了终点站,阿瑟背着他的行李第一个窜下了车,而后,揪住了一个比他高一头的中年男子,用卖烤肠的小贩屁股下面的折叠凳,狠狠的抽到男人满地找牙,而后,拉着上海在月台上横冲直撞地跑了。   上海:为什么打他?   阿瑟:没什么,他往我方便面里放双汇火腿肠。   上海:???   阿瑟:就昨天晚上。   上海始终不知道这个秘密。   他们在目的地旅行了三天,上海看中了一条红色的脚链,上面还系了一把廉价的玉锁,阿瑟坚持要付钱,上海没有拒绝,那是他这一生中第一次送给一个女人礼物。临走时,上海把《基督山伯爵》送给了阿瑟,两个人留下彼此家里座机电话就匆匆分别了。那部永恒不变的座机电话发挥很大的作用,他上大学那年,她打通了那电话,询问他的母亲他在哪里,母亲给了她地址,她再度联系了他,突然间的就去看望了他,那次见面,他们都成熟了很多,他不再是十四岁的小处男,她也不再是二十岁的放荡女,他仔细看着她,脚上还带着那个玉锁,他莫名的开心,带着她去D市找了狗,并说,这是我朋友。他们在D市逍遥了一个星期,不知道什么原因,狗对上海赞不绝口,喜爱之情溢于言表,并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到了她挂玉锁的脚腕上,口口声声地告诉她,我也要跟你交朋友!上海笑眯眯地一边答应着,一边用大塑料袋灌了几袋子扎啤,插上三根吸管后,狗和阿瑟两个人以这一生最幸福的姿@态醉翻了,等他们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多条细长的铁丝歪歪扭扭地捆绑在一辆警车顶部,上海早已消失不见。   他与她的第三次相见,也就是这次,间隔了很多年,他非常地惊讶,这种惊讶还伴随着些许惊喜,现在他已经是成熟的小伙子了,正当年华,而她,浑身上下都变了,变得像另一个女人,除了脚上的玉锁和疯子般放逐的眼神,在她的身上已经完全找不到“十四岁那个暑假”的影子了。她是来投奔他的,因为肚子里怀了一个孩子。   阿瑟:谁的孩子?   上海:不想说。   阿瑟点了点头,思考了不到三分钟,决定收留她。 刻格瓦拉的小子(3)   大概在上一年秋末冬初时候,也就是上海初来古街打胎的那段日子,古街一家工艺品店便倒闭了,那是阿瑟拿取收入最多的一家店子,每个月至少有两箱鸟被他们买走,老板感叹经济不景气,人们花在艺术品上的钱越来越少了,临走的时候送给阿瑟一艘木船,说是祝他凡事都一帆风顺,那木船丑得一塌糊涂,但阿瑟欣然地接受了,他本打算雕一盘中国象棋当做回赠,但象棋还没雕好的时候,老板便离开了。由于木雕的鸟类卖得不好,上海又急需要一笔钱做掉孩子,阿瑟想起了狗在秋天提出的建议,开发了新的项目,他终于开始制作人像了。   起初的时候,阿瑟雕刻了不少人像,大部分都是狗提及的人物,,雷锋,玛丽莲·梦露,除了蔡伦,那纯属阿瑟个人喜好,那批人像雕成后,他走访古街商铺,采取了免费试卖的方式,他的人像雕刻作品尽管都只是神似,但大体还能看出来刻的是谁。   阿瑟的新商品在试卖了一段时间后,顷刻间分出了伯仲,玛丽莲·梦露的几乎没人买,这个不能怪顾客,也不是梦露本身的魅力有所下降,而是因为阿瑟雕刻的实在不堪入目,只有上海有事没事的喜欢把玩着他的“梦露”。   上海:哎,小子,你这个梦露雕刻得很像烫过头的花仙子哦!   阿瑟斜叼着烟拿起梦露,左看看、右看看,连他本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由此他放弃了雕刻玛丽莲·梦露。   如果说玛丽莲·梦露的木雕人像在一个月只售出三个,这是技术错误,情有可原,但令阿瑟极为想不到的是,在他的人像木雕中有一个销售纪录为零的人物,那家伙就是蔡伦。所有的蔡伦都被如数地退了回来,古街的商家们一致认为阿瑟的蔡伦雕刻的是最精致的,但是,所有客人们都不知道蔡伦是谁,也无从知道像与不像,阿瑟有点恼火,他想,人们总是这样,用着人家的发明,却时刻忘记着那个人,他只能把十几个蔡伦的人像木雕排成排悬挂在自己窗外,他为此抱怨了一段时间,但事情过去不久,阿瑟的其他人物木雕大受欢迎,尤其是切·格瓦拉的,主席人像的销售量排在第二位,第三位就是我们的雷锋同志。   阿瑟始终不太明白,为什么小字辈的切·格瓦拉会在商界战胜,想当年,在“毛”辉煌的时候,“切”不过是个崇拜“毛”的毛头小子,但不管怎样,他和商家都因为切·格瓦拉得到了不少的实惠,有些外国人会买上一整箱只为在圣诞节的时候打点亲友,就此,阿瑟把不公平对待蔡伦的事情忘在脑后,没日没夜地雕刻着切·格瓦拉,没用多久,他便手法纯熟,且越雕越传神。   阿瑟始终没有把那半封信寄给中系,也没有再去阁子楼,一来是因为雕刻生意火得不得了,二来,完完全全是因为上海,在女性方面,他从不拖泥带水,并不是说他这个人如何地道,只是不愿让自己的人生陷入一些无谓的麻烦@中,但尽管如此,那并不意味着他不会想起中系,下雪的时候,发芽的时候,动物开始叫春,古人开始伤春的时刻,他都不同程度地想起过她,一想到中系,他就疯狂地雕刻切·格瓦拉,有时候,也会让上海用手或者嘴帮助解决,上海去掉“负担”后,便身体力行地让他幻想着中系直冲云霄。 =已完结=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